一、
「不將之後可能受到幫助的期待感,視為對價關係的一種;即表示不將保險用的賄絡,視為賄絡的一種。」
這是在講什麼?某檢察官接受某議員的一筆土地,兩者稱為是禮物而不是賄絡。檢察官問怎麼可能送那麼貴的禮物?兩者稱是莫逆之交。「既是莫逆之交,那收受者應該會知道贈送者在想甚麼,會希望以後如果出事可以幫忙解決問題。」──這叫做保險用的賄絡。但最後的判決是,不能認為收受者一定會滿足贈送者的期待,因此對價關係不成立,也就是說,不能將保險用的賄絡,視為賄絡的一種。
二、
「甲方賣給乙方一億元的土地。甲方在約定期限前收到了9500萬,沒能收到剩餘的500萬,他就宣稱取消合約,並且表示不會將收到的9500萬還回去。」
學生姜聽到了這案例咕噥說根本就是小偷,教授問為什麼這樣是小偷?姜答不出來。學生韓說:
「這是基於誠實信用原則。即使是自己的權利,若是人就該像人一樣要有信用,且要在人們的常識理解範圍內,就是要我們不要有像小偷的心理。」
以上,在劇情中藏好多法律知識(僅列其中兩項),害我很忙手還要打字。我第一集還沒看完,還剩15分鐘,明天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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