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30日 星期二

【樸食的人】小蔡畢業了



上個禮拜五,小蔡和Mr.劉來拿便當時,給了我們這張卡片。

嗯,是的,小蔡要畢業了,Mr.劉也跟她一起畢業,他們一起從樸食畢業了。

小蔡和Mr.劉一起畢業,要去哪裡呢?嗯,是個好消息喔,他們即將開始新生活了(今天是禮拜二,應該是「已經」開始新生活了)!

喔喔,新生活的意思不是指結婚;還沒有到結婚,不過也差不多了, 他們以結婚為前提,男生住到女生家裡去,跟女生的家人一起生活。

不是入贅啦,現在是什麼時代了,不是那種東西。是因為男女雙方準備要建立家庭了,覺得應該多存一點錢;他們決定把在台北租房子的錢省起來,先搬去女生在桃園的老家。

ㄟ……怎麼寫那麼多人家的家務事呢?

寫這些事是因為我覺得這樣的家庭很好。Mr.劉跟小蔡的家人相處,就像跟自己的家人相處一樣;雖然他們真的結婚之後,應該還是會自己買房子成立小家庭,但是,從他們平常說自己家裡的事感覺起來,他們與家人的關係,似乎很緊密。

也不是說疏離就不好。每個家都有每個家的狀況。我只是覺得,家人的關係緊密是難得的。

小蔡與Mr.劉送的卡片,上面有一隻兔子。兔子用後腳站立,舉起兩隻前腳(手)像是在要什麼東西。我說,是斑斑喔,斑斑在要蘋果啦!可是斑斑,卡片上面沒有蘋果,只有五朵小花。

小蔡和Mr.劉的卡片寫得很好玩。劉XX寫的卡片果然像是寫給小學同學,措詞跟小學生差不多(這是讚美)。小蔡寫的卡片,嗯,她的字就跟她的人一樣,大喇喇的……「這個是什麼字?改王改王……」老斌問。「斑斑啦!」我說。

我好像把這件事寫得很好笑,但其實讀卡片的時候,還是有一股,嗯,那個什麼衝到眼睛上來;但是沒有很多,一點點,大概是小蔡他們平常很搞笑吧!也有可能是因為Altina還在的緣故。

說到Altina,對她而言,小蔡也從她們一起住的宿舍畢業了。昨天Altina說:「我的房間現在好空……」,我想她可能想要多說什麼吧,可是我昨天實在被苑裡反瘋車的事情氣昏了,沒多跟她聊什麼。

2013年4月29日 星期一

跑步日誌(第21天‧20130429)腦袋、身體、意志力


快兩個禮拜沒有跑步,連續三篇跑步日誌也都跟跑步無關。今天終於又開始跑了。跑得還可以,五圈2000公尺;不會很累,明後天如果沒有下雨可以跑的話,跑八圈應該沒有問題。

慢慢開始習慣跑步的感覺以後,跑的時候感受著自己身體感覺的時間越來越少,腦袋裡想著事情的時間越來越多。這樣好像不是很好,我不就是想要丟開腦子裡的事情,所以來跑步的嗎?怎麼結果一邊跑著一邊腦袋還在運轉著,還在想著二十分鐘前坐在電腦前面想的事情?

腦袋是我的,我應該可以控制自己的腦袋,可是怎麼我有一種我腦袋想要想什麼,我卻無法控制她的感覺……就好像我希望我的腿不要那麼快就沒力,但是沒辦法,沒力的時候就算我給我的腿鼓勵,她還是沒力。

但是就算我的腿沒力,我的腦袋在亂想東西,我還有意志力。意志力就是經常跟腦袋和身體打架的東西。可是,意志力這個東西,她究竟在哪裡?

警察上銬的權力從何而來?


「手銬拿過來!」
「我犯了什麼罪?」

「我告你強制罪。」
「我做了什麼?我根本就沒有檔你呀!」

「手銬拿過來,逮捕!」

由許哲韡同學所提供的影片(20130427_苑裡反瘋車_警方執法過當)可以看到,警方要驅離前來聲援苑裡反瘋車自救會的學生與群眾。聲援群眾不願離開,警察就大喊著要同仁把手銬拿出來。

警察最喜歡說依法行政。那麼我們就從「法」的角度來檢視警察是否執法過當。在過程中,警察以「強制罪」為名逮捕聲援民眾;但什麼是「強制罪」?

刑法第304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

大家看影片就可以知道,聲援的群眾中有哪個人正在做強暴、脅迫他人的行為?群眾大喊:「捍衛家園無罪」,警察說:「你們涉嫌強制罪,現在不離開的話,馬上逮捕。」聲援民眾繼續高喊:「英華威滾出苑裡!」警察回喊:「逮捕!抓人!」「手銬拿上來!有帶手銬的拿出來!」

好,就算聲援民眾真的犯了強制罪(但明眼人都看得出來沒有),那麼警察有權力將聲援民眾上銬嗎?

〈警察職權行使法〉的第19條指出,警察對民眾有管束權,但僅限「瘋狂或酒醉」、「意圖自殺者」、「暴行或鬥毆」、「認為必須救護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而且就法條的內容來看,「管束」原本的用意是「為了防止造成當事者或他人之身體傷害」。

好,就算警察依法管束人民有理,那麼對於苑裡聲援者而言,有沒有上手銬的必要呢?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0條列出使用警銬的情形:

一、抗拒留置、管束措施時。二、攻擊警察或他人,毀損執行人員或他人物品,或有攻擊、毀損行為之虞時。三、自殺、自傷或有自殺、自傷之虞時。

明眼人都看得出來,苑裡聲援民眾他們既沒有攻擊警察,也沒有損毀物品;他們連抗拒管束都還沒來得及抗拒,就被警察「直接銬上手銬」。

警察被賦有權力,是因為「行使職權」而擁有權力;那權力不是他個人所有,而是來自於人民信任政府賦予警察的公權力。因為握有權力,警察在行使職權時必須更加小心不得侵害人權。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3條:警察行使職權,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

許多人以為法律是冰冷的,但其實不是;當我們仔細了解法律就會知道,冰冷的,其實是執法者的心。

「我來這裡,只是要維護人們的生命財產。」苑裡反瘋車的聲援者說。而這樣的人,被我們的警察上銬帶走。


延伸閱讀:

20130427_苑裡反瘋車_警方執法過當
https://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wc827QohfOw#!

刑法第304條:強制罪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304

警察職權行使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145

2013年4月27日 星期六

跑步日誌(其實是法學日誌)


今天八點起床。其實不算早,但可能是因為下雨吧,很努力地才從被窩裡出來。這時突然非常崇拜高中時代的自己,每天六點半就得起床,去到學校,上滿八節課。

今天的我才上了五個小時的課,回到家就覺得好累好累。

早上九點到十二點,台灣法學會辦了一場「正義或不正義的法?華光社區事件法律考」。我只能說,收穫實在太多了,但現在腦袋實在太脹了,沒有辦法好好整理筆記,僅將我覺得最重要的、最打到我的一點,先寫下來:

一般人說情、理、法,總以為「情」「理」「法」是互斥的;但是,高榮志律師這麼說「:一部完善的法律,會將『情』考量進去。」民法第769條與770條,就是這樣的例子。

民法第769條:「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民法第770條:「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而其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這兩條法律背後的想法,就是因應當時歷史背景,將人與土地之間的關係與情感包含進去。可惜,這樣的法條對華光社區的居民來說,看得到,拿不到。多數的居民,並不曉得自己可以去請求土地所有權;而當法務部來告他們,他們才知道有請求登記土地所有權這回事;而當他們請求登記土地所有權時,卻受到受理單位的百般刁難。

「你們住在這塊土地上,是以什麼樣的意思?是『所有』的意思,還是『使用』的意思?」

一般的民眾根本搞不清楚他問「所有」跟「使用」,到底用意是什麼?像我,我就覺得土地又不是我生產的,當然不是我所有,我只能使用它;所以,如果是我可能就會回答「使用」。但這樣一來就糟了,因為辦事人員會笑嘻嘻地指著法條說:「這上面寫,要以『所有』的意思。」

那如果我改口說,喔喔喔,我的意思是,我使用這塊土地這麼久了,幾十年了,我想我應該擁有這塊地的所有權……(不過老實說,我個人還是一直覺得人能夠擁有土地的所有權是一件很奇怪的事……但是沒辦法,如果我不想被趕走,我只好這樣說)

這時辦事人員可能就會要求你:「那麼請你舉證,你當初在這塊地上蓋房子,是以『所有』的意思,而不是『使用』這塊地的意思……」

我的天呀!這是在玩文字遊戲嗎?我可以說這樣根本就是刻意刁難嗎?完全違背了那兩條民法當初設立的善意。

除了這之外,還有太多太多。

今天的論壇,讓我見識到了許多懂法玩法的人的惡,卻也發現或許法律如我當初所期望,是個可以保護人的東西。我想華光是件最大的問題是,不是法律無情,而是執法之人無情。

剩下的筆記,明天再整理。

2013年4月26日 星期五

跑步日誌(重要的事)


一個多禮拜沒有跑步,也一個多禮拜沒寫跑步日誌了。

上回寫跑步日誌,是4月17日;今天是4月26日,這中間都沒有跑。回高雄四天沒有跑,接著是生理期,然後是華光被拆,今天則是去反核四五六運動。

我突然想起自己在第六天的跑步日誌寫的──「繼續跑的理由很少,停跑的理由則有一卡車那麼多……」(其實這句話是村上春樹說的)。

剛剛在看〈釋字第七0九號解釋部分不同意見書〉,心想著如果真想讀法律,至少得先把自己關心的法條搞清楚。瀏覽著那密密麻麻的意見書,這才意識到,鑽研法律的人,或好好專心在某件事情上的人,好像很難把心跟時間分出去給其他的事情呀!

我想著,如果我先把那意見書看完,那麼原訂想寫的跑步日誌,說不定就擱著明天才寫了;但是明天又有明天的事情。明天早上九點到十二點,有一場「正義或不正義的法?華光社區事件法律考」的論壇;下午四點到六點則是一場設計講座。

那麼我把意見書留著後天在讀好了。但是,在「沒有外在環境的壓力下」,我是不是會認真地照自己原訂計畫把意見書讀完呢?

這就要看,這件事情對自己的重要性了!

今天在自由廣場聽著一個台電退休員工的反核言說時,想到核四公投今天闖關成功了,接著又想著反核真的是要拼了,然後想著,為什麼我們的政府讓我們這些百姓這麼忙碌呢?

嗯嗯不對,我們不是百姓,是公民;公民本來就該是忙碌的。只是……如果前天去華光,昨天去江翠,今天是反核,明天去法學論壇,嗯嗯,有沒有時間跑步跟寫東西呢?(咦咦?我好像沒有把工作的時間算進去……)

有沒有可能只好好做一件事呢?

嗯,不可能。

我回頭思考自己前面寫的「鑽研法律的人,或好好專心在某件事情上的人,好像很難把心跟時間分出去給其他的事情呀!」這句話,其實不太對。如果某個律師只鑽研法律條文,而不去關心社會上正在發生的事情,不去關心弱勢與政府的關係,那麼會變成一個什麼樣的律師呢?

好好做一件事情,不是指「只在意那件事情」。

哈哈,寫這個跑步日誌,好像是自己在給自己提醒喔!

想做的該做的事情如果很多,那麼,空空的時間就更重要了。寫到這裡,我突然好想去跑步喔!

最後,我非常佩服,那些熟讀法律,且不因己利而利用法律,並使用法律彰顯正義的人。


2013年4月25日 星期四

人權法


不是因為人權法存在
才有人權
不是因為有人權
人才是人

2013年4月24日 星期三

跟媽媽討論華光強拆──那一把名為法律的刀


跟媽媽討論社會議題,總是能幫助我將一些問題想得更清楚;因為我與媽媽的立場不一定一致,而且媽媽總是會說出一般人最直接的看法,比如當我跟她說起法務部以「強占土地」與「不當得利」來對華光社區的居民提起告訴,要求他們拆屋還地;媽媽的反應是,「雖然他們也很可憐,可是他們是住在國有地上是事實,而且也白住了那麼久,法務部現在要跟他們要回土地,好像也是沒辦法的事。」

聽媽媽這樣說以後,我又仔細地想了一下,關於華光社區這件事,我真正最在意,最覺得過不去的點,在哪裡。

嗯,是的,華光社區的所在地,是屬於法務部所代管,這是不爭的事實;如果政府現在對於那塊土地真的有什麼深謀遠慮的計畫與作為的話,在有安置與配套的前提下,也不是完全不可行。但問題是,對於華光社區這塊地,政府究竟要拿來做什麼?他想做的事究竟跟大眾有沒有關係?說什麼要做台北華爾街、台北六本木,如果真的做得起來,但那也是財團在玩的遊戲而已,跟一般民眾的權益有什麼關係?

而真正令我在意的事,法務部一直說自己於法有據,依法行事;但是,他所依的法是民法,也就是說他並不是站在政府的角色去處理華光社區的問題。法務部用民法來告華光社區的居民無權占有,就「法」的角度來說,法務部是打贏了,但是,這是一個政府單位在處理社會議題時該有的態度媽?

華光社區中所謂的違建,已經不是單純的自己家頂樓加蓋的那種違建個案,而是台灣整個歷史脈絡所造成的;政府應該要有智慧地去處理那當中的盤根錯節,而不是拿一把名為法律的刀,將人民的根砍斷。

華光最後一夜‧20130424


11點多又回到華光社區,一直待到24號的零時三十分。看著守夜的群眾,與架起圍籬的警察,心裡一直想著「法律」的問題。

我們全都被法律綁架了。

回到華光之前,我google著兩公約的資料,找到兩公約中關於「適當住房權」的一般性意見。但看著看著,當我們回到華光的時候,我突然有一個想法──並不是因為台灣也簽署了兩公約,所以人民才能夠擁有安心居住的希望。我們都被法律綁架了!並不是「因為有法律在那邊,人民才因此有居住的權利。」

回過頭來看法法務部告華光社區的居民這件事。因為有個法條在那裡,法務部說自己依法有據,所以就告得心安理得理所當然。但是其實,除了法律之外,還有太多太多的方式可以處理華光社區。

用法律處理可以很快。比誰的法源比較高,誰比較會用法律。但有些事情是可以不用法律來處理的,可是我們的政府都忘記了。

法律最後落得被人利用,怎麼「用」對用的人來說比較有「利」。


2013年4月23日 星期二

華光最後一夜‧20130423


【突然發現塑膠袋也很有人情味】

一直都不喜歡店家用塑膠袋打包外食,特別是熱食,因為不環保也不健康。但今天,站在華光社區臨時搭起的白色帳篷前,看著那一包包小菜、麵條、牛肉湯,突然覺得這些塑膠袋有了濃濃的人情味。

人民對抗政府的現場,總是有吃不完的食物。這就是所謂的五餅二魚吧!

【劊子手與小螺絲釘】

我看著守在圍籬外的警察、開進金華街的怪手。不曉得為什麼,我想到了劊子手,以及機器的小螺絲釘。

劊子手如果不把自己所做的事視為工作,一定會瘋掉吧!

如果警察和怪手司機,不把自己當成只是一台機器的一小顆螺絲釘,大概會無法安心入眠吧!

【政府是一台無血的機器】

機器本來就是無血的,這不是廢話嗎?但我記得我們所謂的政府,好像由人所組成的吧?一個個有血的人,怎麼一組成了政府,就變成了無血的機器了呢?

【法律】

法律永遠都是死的,人是活的。
法律是為了人而存在的,不要忘記。

2013年4月21日 星期日

我要跟小孩學


一見到自己的朋友就大力揮手
尖叫著他的名字用力地笑
一起追著馬上會消失的泡泡
每天都在跌倒每天都在奔跑

(初稿在小樹的家完成,回家打字後略作修改)

沒有效率的事


種一棵小樹等他長大
長成大樹後再長成老樹
說一個故事讓小孩笑
牽著他的手陪伴他成長

為一個人煮飯
替一個人做衣裳
聽他說話
一天一天變老

(@小樹的家,20130421)

2013年4月18日 星期四

跑步日誌(第20天‧20130417)關於「立院提案停建核四是否違憲」


一開始寫跑步日誌,有一種怎麼寫都寫不完的感覺。感覺太多了,連「痠」「痛」「疲」「累」都可以寫好多好多。而剛剛,打開word已經五分鐘了,連個字都沒有;沒有就算了,我還想著不知道要寫什麼的話不如來看偶像劇好了。

這怎麼行?

怎麼不行呢?

寫下上面這幾行廢話之前,我正在一字一字地讀「大法官釋字第520號」。真的是一字一字讀出聲音來喔,因為不這樣做,我根本讀不懂。沒事讀這做什麼呢?當然,如果沒事的話,我是不會這樣耗費體力去讀什麼法律條文,真是傷眼又傷腦!可是沒辦法,我想要搞清楚立法院提案停建核四究竟是否違憲。

整個讀完以後,老實說,我突然覺得「立院願不願意提案停建核四,與他們這樣做是否違憲」,其實一點關係也沒有。

照「大法官釋字第520號」的法條內容,行政院要先向立法院提出決議停建核四的報告後,再由立院來投票表決贊成與否。所以,國民黨立委說:「立院提案停建核四違憲。」從這個角度來看,好像說得通。

但再仔細一想,「行政院要先向立法院提出決議停建核四的報告後,再由立院來投票表決贊成與否」,不等於「立法院不能提案停建核四」。因為,520號釋文的解釋爭點是「政院停建核四廠是否應向立院報告」,它的重點只在於──行政院不能自己片面決定停建核四。

說得直接一點:「立院提案停建核四」與「行政院要先向立法院提出決議停建核四的報告後,再由立院來投票表決贊成與否」,這是兩件事,而且這兩件事不相牴觸。

如果再想更源頭一點,或者說更直觀一點的事──

如果立院提案舉辦核四公投是因為「體察民意」,那麼他們更有擔當一點的做法應該是「真正地體察民意」,並且深入了解核四問題;然後,若是該做停建核四的提案就提案,不要把自己的工作丟回來給選民;要不然台灣的立委的選舉是選好玩的嗎?

呼!這篇文章還不到一千字,卻寫了一個多小時。

嗯,這跟跑步有什麼關係呢?好像沒有關係。不過,因為「一定要寫跑步日誌,所以坐在電腦前面」,因此整理了一下自己困惑的問題。嗯,也算是寫跑步日誌的好處吧!但我懷疑這篇文章有多少人會想讀完。

最後,419早上,也就是明天早上,可以去包圍立院的人,請抽出時間去包圍吧!
http://www.facebook.com/events/261304157346441/

【大法官釋字第520號】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520

2013年4月16日 星期二

生氣


他們把樹
砍成一截一截
樹了無生氣
不能再生氣

樹沒有生氣
換我們生氣

跑步日誌(第19天‧20130415)唯一能夠確定的只有,持續正在持續而已。


回想剛開始跑步時,是因為想要試著長時間寫東西。有想要寫的東西,不確定會花多久時間才會完成,不曉得自己是否有足夠的耐心與體力來完成。所以才想,或許自己可以試著透過持續地跑步,來練習持續地寫作。

練習持續跑步,練習持續寫作;我發現,真正練習到的不是跑步與寫作,而是持續。

當然,因為持續跑步,所以跑步因為練習持續跑步而進步了(我想應該是進步了)。但寫作是否因為練習持續寫作而進步,我就不那麼確定。

一是,有沒有進步,是以後的我再回過頭來看,才會知道的事。二是,我是因為想要進步所以才寫作的嗎?

應該不是。我只是想要持續地寫。倘若寫出來的東西,是因為持續寫而寫得比從前好了,當然我也會高興。但是也有可能,因為持續寫而越寫越差了,也不是不可能發生。

究竟能不能透過持續做某件事情,好讓做那件事情的功夫,越來越厲害,或者朝所謂正面的方向去?好像應該要說「是」,但老實說,我不確定。

許多所謂的成功者總是會被人們拿來說,他們之所以會成功是因為他們不放棄。「成功」與「持續」的關係有其必然性嗎?

「他不斷地寫,終於,他寫出一部曠世鉅作。」
「他不斷地寫,他始終未曾寫出一部曠世鉅作。」

「他不斷地跑,終於,他成為超級馬拉松的冠軍。」
「他不斷地跑,他始終未曾跑出什麼名堂。」

在寫之初,他無法確定自己的未來,會是「終於」還是「始終未曾」。他唯一能夠決定只有「持續」這件事;他唯一能夠確定的只有,持續正在持續而已。

昨天的我,因為嘗試改變跑步姿勢,圈數大減,跑起來也很喘。但圈數不是重點(雖然我很看重),跑才是重點。

昨天的我,打開電腦卻一點也不想寫只想看偶像劇。結果還真的沒寫,留到今天才寫。

持續,持續做某件無關生理需求的事,持續某件不做也不會死的事,還真是件需要練習的事呀!

2013年4月14日 星期日

最後一棵樹(底片詩木箱)



本來是綠色的地球,
最後只剩下一棵樹了,
綠色都跑到別的星球去了。

小孩說,就算只剩下最後一棵樹,
我也要守護他。

今天在畫給小樹的放底片詩的木箱子時,
想著,小樹小樹,那來畫樹好了。

又想起,上個禮拜天,那時候潘翰疆還在樹上,
沒想到才過一天,就被警察趕下來了。





因為畫在木箱子裡,不是平面,
拍的時候,有些畫面失焦了。

圖其實是橫的,邊邊留空多些,
但因為要把主景拍下來,所以變成直的。


跑步日誌(第18天‧20130413)跑步的姿勢


4月11日、12日,下雨。

嗯,這樣的跑步日誌寫久了,某種程度也變成天氣日誌了;好像可以畫一張大大的日期表,上面畫著雨滴和太陽。

4月13日,難得從午後就沒有雨;傍晚去跑步,操場上的人跟預料中的一樣多。「終於沒有雨了。」大家都出來跑了。

昨天跑步時戴了隱形眼鏡,所以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很多人。當然平時也是看得到人(真是廢話),但都只是看到大概的形狀而已,沒辦法好好地觀察其他東西,比如跑步的姿勢。

操場上的跑者,真的是各式各樣的人都有呀──有那種看到腿部肌肉線條,就知道他大概可以跑一百圈的人;也有跑著跑著不曉得為什麼身體會向右傾斜的那種。有一個男生,他的鞋子總是會發出與PU跑道摩擦的啾啾聲,不曉得是因為鞋子還是跑步姿勢的緣故。有一個女孩,她的雙手會以像在揮趕蒼蠅還是蚊子的方式,在胸前快速擺動,看起來非常奇怪的跑步姿勢,可是卻跑得很快,而且還跑了非常多圈。

我看不到自己的跑步姿勢。

昨天老斌跟我一起跑步。結束八圈後拉筋時,我問他,我跑步的姿勢看起來如何?

「看起來有點好笑。」老斌說。

「什麼?」我自以為自己就算看起來沒有很厲害,但應該還像是「平常有在跑步的人」。我問怎樣好笑,老斌說,看起來有點不太像在跑,腿沒有抬起來,像是用比較快的方式在移動步伐。

「而且你的身體太直了。」

我們坐在操場旁邊看著別人跑步。

老斌:「你看那個女生的姿勢,你跑起來就有點像是那樣。」
我:「欸,是嗎?我看起來有那麼……那麼好笑嗎?」
老斌:「你的腿跟她一樣,抬起來的幅度都比較小。然後步伐也小,但是移動的速度快。」

我一面想著,欸,是這樣嗎?一面用眼睛搜尋看起來很會跑的跑者。嘿,有了,有兩個男子,一前一後的跑著,已經跑了不曉得多少圈了。

「要像他們那樣嗎?像他們那樣跑,我大概跑個兩圈就不行了。」

那兩個男子,腿非常有力地踢蹬著跑道,雙腿一前一後地大步邁出。喔喔,當然,步伐不像短跑者邁的步伐那樣大,但確實不像我們剛剛看到的那個女孩,小步地移動著;而且,他們的身體都微微前傾。剛好,那兩位男子後方約二十公尺處,有一組一男一女的跑者,男生的身體也是微微向前傾,女生的上身則是直挺挺的;這從遠方來看非常明顯。

「嗯嗯,看起來上身微微前傾的話,身體好像會比較放鬆。」感覺起來好像是這樣。

我說,不然我也照他們的方式跑跑看好了,試著把雙腿抬高一點,步伐邁大一點,身體向前傾一點點,這樣來跑個一圈好了。

喔喔喔,這個樣子跑,確實有在「跑」的感覺,跑起來感覺很輕,也很,快!不過,跟預想的一樣,不要說兩圈,根本還不到一圈,就開始喘了。

嗯嗯,那兩個男子居然可以維持那樣的步伐和速度,跑那麼多圈!

「那是因為他們的肌耐力夠呀!」老斌說。也不看看人家的腿,那個肌肉是假的嗎?人家有那樣的肌肉,才有辦法那樣跑。

說是這樣說,但是,嗯,我昨天稍微算了一下自己的速度,3.2公里跑了28分鐘,平均1公里用了8.75分鐘,依照這樣的速度想要參加半程馬拉松,跑到越後來速度大概只會越慢,可能無法在3小時40分鐘內完成。

嗯,現在就在想半程馬拉松,會不會太早了呢?我想我該想的應該是如何稍稍調整自己的跑步姿勢,然後再慢慢地增加自己的肌耐力吧!

這個世界的時間



15:51
14:41

沒有
16:61
當然也沒有
17:71

或許,另外一個世界有

2013年4月12日 星期五

【樸食的人】愛哼歌的Midi


照原本的規畫,寫完小蔡和他的男友劉先生,想寫的是V小姐和小畫家;因為他們差不多是同時期開始訂便當,彼此認識,也有一些共同的故事。不過不曉得為什麼,開了頭卻一直無法決定要從哪一個點來寫,可能是可以寫的東西也不少吧。既然這樣,V小姐和小畫家就先放著,先寫Midi Wang。

說明一下,平時我們並不是叫對方英文名字的。英文名字在這裡只是一個代號,因為我不曉得人家想不想曝光。

Midi,是除了小蔡的男友劉先生之外,自己來我們家拿便當的少數的男生之一。(嗯,前面這句話的文法怎麼好像很英文……)。嗯,應該不能說是男生,人家已經是爸爸了。

Midi好像是我第一個真的在生活中認識到的,老婆外出工作,老公在家帶小孩的家庭主夫。雖然我早就知道有這樣的生活型態,但老實說,這樣的模式在台灣算是少見。所以,當我知道Midi他們家是這種型態的時候,我覺得,「好棒喔!」

但其實──這有什麼棒不棒的──如果覺得先生工作妻子理家很正常,那麼妻子工作先生理家不也很正常?當然,我覺得這樣很正常。我說棒是因為,大多數的台灣人經常認為「多數就是正常」,所以有時候,那少數不想成為多數的人,必須清楚且實踐自己想要的,才能堅持下去。

我這樣寫好像太嚴肅了,哈哈,說不定人家自然而然就發展成這樣的形態,一點也沒有勉強或特別努力。

Midi很喜歡哼歌。一開始跟他還不熟的時候,我就發現每次我一按對講機開了外邊的大門,他走在我們公寓特有的長廊時,總邊哼著歌邊走進來。拿了便當寒暄幾句說了掰掰之後,我還沒關上我們家的紗門,他就已經又邊哼著歌邊走出去。

哼的歌好像有歌詞,可是因為是哼著哼著,所以也聽不太清楚;旋律是我沒聽過的,但聽起來是很快樂的那種。雖然不知道Midi到底哼的是什麼歌,但光是聽到看到他那哼歌的神情,好像也開心了起來。

319反核大遊行之前的那個禮拜,我拿了貼紙給Midi順便問他會不會去。他說會呀,他們全家都會去,寶寶也會坐著娃娃車去。

Midi老家捕魚。有時他家人寄魚給他,他也會拿一些來送我們。託他的福,真的是託他的福,我很愛吃魚。

今年,我們送Midi旗美社大的月曆,Midi看了很喜歡,詢問我們月曆的作者是誰,他想要採訪。這才知道Midi除了帶小孩以外,也做著與農業相關的文字工作。

嗯,認識一個人,真的是一點一點慢慢認識。


2013年4月10日 星期三

跑步日誌(第16天‧20130407)(第17天‧20130410)跑得不耐煩了?


第16天,2013年4月7日星期天,跑了7圈。
第17天,2013年4月10日星期三,跑了8圈。

中間兩天沒有跑。

4月8日早上,警察到江翠國中趕人。下午兩點多去到江翠國中的時候,護樹的群眾已經都被驅離,只剩工人們在原本的圍牆上再築起更高的牆。

前一天還掛在樹枝上的護樹黃布條,也已經都不在了。我隔著馬路看著工人們施工,感覺很奇怪,明明才相隔不到一天的時間,樹就距離我們更遠了。

坐捷運回家時本來還是想去跑步。可是到家後就睡著了。那天夜裡夢見很多很多樹。是真的。

4月9日,下雨。



最近兩次跑步的圈數都是7圈,今天則是8圈,比起一開始只能跑兩圈實在是厲害太多了。雖然沒有什麼了不起,但感覺還是很神奇,開始跑步後也才十幾天,就可以從800公尺進步到3200公尺。

我回頭讀自己的跑步日誌。跑步日誌的第8天寫著「不曉得一次可以跑10圈的那一天,是什麼樣的日子?」我想那天應該就快來了。

不過,隨著圈數一圈一圈地變多,我發現自己的耐性一點點地變少。以前剛開始跑,體力還不太夠,所以會有跑不下去的感覺;現在心肺能力變強了,也懂得怎麼調整呼吸,雙腿的承受度好像也有提升,可是不曉得為什麼我一直在倒數自己預定跑步的圈數。

每次開始跑時,我都會給自己一個預定的圈數。比如上一次是七圈,那麼這次就是八圈。為了不忘記自己到底跑了多長的距離,所以必須一圈一圈計算著。(如果換做是直線,就沒有這個問題了。)我不曉得究竟是自己真的很沒有耐性,還是這樣一圈一圈跑久了真的有點無聊;總之,我發現圈數一多之後,自己一直在倒數。

今天也是。跑第六圈時,我想著「喔喔終於第六圈了,還剩下兩圈。」跑第七圈時想著:「喔喔這圈跑完,終於只剩下一圈了。」跑第八圈時,大概是因為只剩下一圈,突然覺得輕鬆很多,想著:「喔喔只剩一圈,好好跑吧……」

雖然前幾圈也不是真的沒有好好跑,但不知道為什麼就是有點不耐煩;想想也奇怪,又沒有人逼著我跑,幹什麼不耐煩呢?

我想著,現在還只是八圈而已,之後十圈、二十圈、五十圈,是要不耐煩到什麼程度呢?

跑完之後做拉筋,我一邊壓著腳一邊替自己分析:如果是在河堤跑,欣賞著美麗的風景(哈哈),是不是比較不會不耐煩呢?這樣想著的時候,我腦袋突然閃過「活得不耐煩了」。

跟跑步沒有什麼直接關係,但我好像突然可以想像──如果有些人的生命像繞著毫無風景的圈圈,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過下去,是不是可能會「活得不耐煩了」?

繞著圈圈的人,有的人可能會說這是命,乖乖地繼續繞下去;有的人會說我不要繞了;有的人發現自己可能正繞著生命中最後一個圈圈時,決定「好好地把最後一個圈圈走完」。

嗯,我是在講什麼呢?來操場跑步的人可不是被逼來繞圈圈的。什麼圈圈不圈圈的?亂想一通。

2013年4月9日 星期二


「……拿到飯後,馬上就開始吃,吃得很快,喉節一縮一縮的,臉上繃滿了筋。常常突然停下來,很小心地將嘴邊或下巴上的飯粒兒和湯水油兒用整個食指抹進嘴裡。若飯粒兒落在衣服上,就馬上一按,拈進嘴裡。……吃完後,他把兩隻筷子吮淨,拿水把飯盒沖滿,先將上面一層油花吸淨,然後就帶著安全到達彼岸的神色小口小口地呷……」

──鍾阿城,〈棋王〉

2013年4月8日 星期一

築起高高的牆是要保護什麼呢?不是保護樹,而是要保護政府決策能徹底執行。



下午兩點多到江翠國中時,已經沒有人了。被驅離的被驅離,送醫院的送醫院。現場發電機嗡嗡作響,工人開始施工。

我第一次看到把圍牆築得那麼高的學校。是擔心樹木會集體出走嗎?(如果他們真能出走那還好……)還是擔心愛樹的人爬過牆,跟樹站在一起?

「牆築得那麼高,這下不用擔心那些人又來爬樹了。」整片樹海被高高的圍牆圍起來,只有工程車可以接近她們。

學校的一邊在進行所謂的教育;另一邊則為了防止人靠近樹,正在築起高高的牆。


2013年4月6日 星期六

跑步日誌(下了三天的雨)


下了三天的雨。沒有不好,只是不能跑步而已。

很奇怪,可能是巧合吧,不能跑步的日子,心情都比較低落。

這樣寫,其實是牽拖天氣也是牽拖跑步。一定有個更深沉的原因在那裡。

原因知道嗎?應該知道。


2013年4月5日 星期五

讀《1984》


戰爭即和平
自由即奴役
無知即力量

真理部負責新聞、娛樂、教育、藝術;
和平部負責戰爭;
友愛部維持法律和秩序;
富裕部負責經濟事務。

──喬治‧歐威爾,《1984》

嗯,光用讀的就覺得恐怖。

呼口號


呼口號是容易的,只要將嘴巴開,大聲喊出。口號是簡單的,多半由三、四、五、六、七個字所組成。口號多半清楚明白、直接了當、不容置疑。

我呼過口號,在遊行的時候,或某些社運的場合。但有時我總無法大聲喊出(雖然我也曾大聲喊出),至今我還在想那是為什麼。

呼口號時,每個人的聲音是相像的;
呼口號時,每個人的表情是相像的;
呼口號時,每個人的情緒是相像的;
呼口號時,每個人的相信的相像的。

就算口號是「對」的,我還是對「呼口號」這樣的行為有些距離。

或許是因為呼口號時的群體,瞬間似乎變成了單一的個體。

並不是不能有相同的方向,只是要小心群體的力量。

「相同」的方向應該是,「我們的方向剛好相同,所以走在一起。」而不是因為方向被決定了,所以不得不跟著走。

群體的力量能夠達成一些事情,但也可以讓單一的聲音閉起嘴巴。

假設台灣反核的人有天到達了兩千萬,那麼那些擁核的人,會不會就不敢出聲地,消失了?再也沒有擁核的聲音?

如果真有那樣的一天……我希望沒有那樣的一天。

(讀《1984》讀了十五頁,突然停下來寫下上面這些文字。)


1984


我在2013年的4月4日買了《1984》這本書。讀了之後才發現,主角溫斯頓是在4月4日開始寫日記的。

在這兒記錄這個小小的巧合。

【樸食的人】小蔡與Mr.劉


人名不好曝光。

不然,平時我們叫Mr.劉都是連名帶姓三個字叫,跟叫小學同學的名字一樣。

最近Mr.劉來拿便當,按對講機時總是大聲地報上自己的名字:「劉XX!」我說那麼大聲幹嘛,是要我們整條街的鄰居都認識你嗎?

劉XX跟小蔡是男女朋友。愛情長跑八年的男女朋友。

「喂,劉XX,如果你們輸了就要比蓮花指跑籃球場喔!」小蔡說。
「趕快,我們來想一下懲罰,等一下輸的人要被罰什麼!」小蔡說。

是在玩什麼呢?

有一次,小蔡跟劉XX來拿便當時,說到劉XX打球都輸她。我一聽到「打球」,就問打什麼球?小蔡說籃球呀!我馬上說我也要打。

三個人沒辦法Play,於是我把沒那麼喜歡打籃球但其實條件很好的老斌找來一起Play。

兩男兩女怎麼Play呢?小蔡說我們兩個女生一隊,他們兩個男生一隊。這樣是要怎麼玩?小蔡你是有那麼厲害嗎?

開始Play之後才知道,劉XX其實打得不錯,但是碰上小蔡,就算打得再好也會輸。這樣各位明白我的意思吧!

我跟小蔡雖然跑得不快跳得不高,不過投籃還算準,幾次Play下來,我們女生也贏了幾回;就算輸了,好像也從沒有履行過什麼懲罰,大概只有一次意思意思繞著籃球場跑了一圈(是正常地跑,要我邊比蓮花指邊跑我可做不到)。

就像小蔡跟Altina是截然不同的兩個人,劉XX跟小蔡也很不一樣。

小蔡是讀文的,劉XX是唸商的。
小蔡會研究易經,劉XX看電影只看冏途系列。
小蔡很直,劉XX很溫。

我不想說們什麼個性不同的情侶剛好互補這種老套。我想說的是──小蔡跟Altina不一樣,劉XX跟小蔡不一樣;我跟他們,也不一樣。

跟老斌一起做樸食以後,我們認識了一些「如果不做樸食不會認識的人」。這些人本來不在我們的生活圈中,自然跟原本自己週遭的朋友類型不同。

有一段時間,我習慣跟自己相合的人相處(其實現在也還是)。但我最近想──這個世界並不是只有一種人,就像每個人喜歡穿的衣服和鞋子都不一樣;這世界上有著各式各樣的衣服和鞋子,有著各式各樣的人。

倒不是說我希望自己去喜歡每一種人(不需要也不可能);而是,隨著年齡增長,我發現自己所謂的價值觀越來越「成形」了。成形沒有不好,可能因此更有思考的觀點;但成形的危險是僵化,僵化是不願意改變,並以為只有某種形狀才是好的。

當然,真的不合的人我是不會勉強自己(畢竟我非常任性)。

有一回聽小蔡說她與她前室友相處的情形。她的前室友是個剛上大學的女生,是一個聽到自己的男朋友會計分數考得比自己好,會哭的女生;是一個嘴巴會一直掛著「我爸爸說……我爸爸說……」的女生;是一個我聽完這類描述後完全不敢想像跟她相處情況的女生。但是那女生哭的時候,小蔡會安慰她,會聽她說她的問題,並把自己的想法說給她聽(儘管那女生聽了之後不一定能夠理解)。

我一直覺得,能夠與各式不同的人成為室友,並且還能夠某種程度的相處平安,是一種能力。我就沒有這種能力。

Altina與劉XX,也一定有我所沒有的能力。

喔,雖然我說我跟他們不一樣,但「喜歡吃老斌做的菜」這件事,我想是一樣的。

2013年4月4日 星期四

【樸食的人】小蔡


小蔡跟Altina是完全不一樣的兩個人。
小蔡跟Altina是超級好朋友。

「超級好朋友」不是我說的,是她們自己說的。超級好朋友的意思是──她們可以因為一張CD外殼而吵架,但想發的脾氣想講的話都出了以後,就和好如初了。

不和好如初的話也很麻煩,因為,她們是室友,就住在同一個房間呀!

在Altina去印度之前,我們認識了小蔡。那天,我們請Altina晚餐,我們說:「你可以再帶一個朋友來喔!」來的那個人就是小蔡。

小蔡小蔡的叫著,讓人忍不住想到小菜。特別我們又是做吃的……「小蔡(菜)來了嗎?」「小蔡(菜)來了!」

小蔡是一個非常大辣辣的人。

Altina去印度之後,小蔡說她也想自己來拿便當,我們給了她一張名片。小蔡來拿便當的第一天,我去開門,她一手牽著腳踏車走進大門,一邊說:「喔喔……因為上次跟Altina是晚上來,我剛剛還找了一下地址……」然後另一手從口袋摸出一張已經皺巴巴的名片……

跟Altina不一樣,小蔡很快就跟我們混熟了;不只跟我們熟,跟我們的兔子斑斑更熟……「斑斑!斑斑!」「斑斑在哪裡?」「斑斑你在這裡呀!」「斑斑你今天的腿怎麼看起來沒有什麼力?」「斑斑好可愛喔……」小蔡每次來都非常熱情地叫著斑斑,然後蹲下去摸斑斑。

「斑斑……斑斑……」小蔡說。
「不要再吵斑斑了。」老斌說。

我跟老斌發明了一種指數叫做客氣指數。「你幫對方倒一杯水,對方跟你說三聲謝謝」,假設這樣的客氣指數為1,那麼Altina的客氣指數大概破表,小蔡則沒有客氣指數可言。

(嗯,大家應該都知道我使用的是誇示法吧!)

有一回,小蔡想替她另外一位同住宿舍的朋友慶生,問老斌能不能做蘋果派。我想不會吧!小蔡你還真是敢問。一是因為老斌對「過生日」這樣的事相當不以為然,二是隔天就要過生日了,現在才講!「就算老斌說好,但怎麼可能來得及呢?」我心裡想。

老斌那天大概心情好吧!也可能是小蔡把朋友V的狀況講得很可憐,「好,可是就只是一般的蛋糕喔!蘋果派來不及了。」喔喔喔!老斌答應了!

V生日的那一天,大家一起吃了非常美味的巧克力蛋糕。

寫一寫才發現有好多東西可以寫,但筆電快沒電了,我又沒帶電源線。回家再寫。


捷運車廂內有著各式各樣的鞋
各式各樣的鞋有著各式各樣的腳
各式各樣的腳由各式各樣的人所擁有

有些人不穿高跟鞋就不會走路
有些人從來不包腳
有些人的鞋非常名貴但仍舊只能走路也不會飛
有些人的鞋著看起來可以走很遠很遠
有些人穿著我覺得難看至極的布希鞋
有些人穿著不合腳的鞋

一開始的我們
腳上都沒有鞋

2013年4月3日 星期三

跑步日誌(第十五天‧20130403)信仰


繞著圈圈跑,如果腦袋胡思亂想,一不小心就會忘記自己到底跑了幾圈,特別是圈數越來越多的時候。

今天好像跑了六圈或七圈,不太確定,但從跑的時間來看,應該是七圈。七圈,也就是2800公尺,如果我再自我滿足一點,用第三跑道來計算,第三跑道與第一跑道的差距乘以七,這樣來算可能是三公里。

三公里,這是我目前有生以來跑過最長的距離了,哈哈!如果我繼續跑下去,這個跑步日誌可能會不斷重複出現「這是我目前有生以來跑過最長的距離」(真是有點好笑)。可能是才剛開始跑吧,所以還蠻在意自己跑步的距離。

今天阿健在我的fb留言,貼了〈靠跑步征服重度憂鬱症歐陽靖成功挑戰42公里馬拉松〉這則新聞,大概是我上篇文章的標題寫著:「跑馬拉松的人,都在想什麼呢?」

嗯,我相信跑馬拉松的人是可能克服重度憂鬱症的;也相信「我學到無論跑步與人生都沒有所謂失敗,只要你拒絕停下來。」這句話是某些跑者的信仰。但這些對我來說都是他人的「見證」。「見證」這種東西聽得再多看得再多,還是別人的見證;某些什麼不自己經歷過,永遠是他人的見證。

就像信仰一樣。

跑步這件事得自己慢慢了解那是什麼,得需要時間,和自己的雙腳,當然還有自己的心肺,自己的感受,才會知道那究竟是什麼。(不過,什麼事情不是這樣呢?)

在不需要賣力跑努力跑的時候,花三、四個小時跑了幾十公里,這種事不是一般人想做就可以做得到,會那樣子去跑應該都有自己的原因。

做著同樣的事情,但原因可能各有不同。

「跑馬拉松的人,都在想什麼呢?」嗯,想的東西可能都不一樣吧!

跑步日誌(第十四天‧20130402)想跑馬拉松的人,都在想什麼呢?


昨天跑了五圈。是一口氣五圈喔,所以是2000公尺。

跟所謂的馬拉松比起來,2公里跟42公里根本就是一滴水與大海的差別。現在的我完全無法想像跑馬拉松是怎麼回事,不過,還蠻希望有機會可以跑跑看。

嗯,應該不能說有機會,應該說希望「有能力」跑跑看。

不過,有些人跑,並不是抱持著「想要跑跑看馬拉松」的心態──

【陪祖母掛急診 國一女狂奔23km趕段考】(新聞)

新聞焦點是女學生因為陪祖母到醫院掛急診,到了早上想回學校參加段考卻沒有錢坐車;身無分文的她於是從玉里一路跑到瑞穗,孝心與向學心感動了全校師生。

看到這則新聞時,什麼孝心向學心的我完全忽略,我全部的重點都放在女學生跑了23公里只花了三個小時。23公里恰好是半程馬拉松的距離。

真是太厲害了!

不過,如果她有錢可以坐車的話,大概也不想跑這麼遠吧!

想跑馬拉松的人,都在想什麼呢?

2013年4月2日 星期二

【樸食的人】微笑女孩Altina


想寫樸食的人,想了一段時間了。

樸食的事一直在寫,樸食的人卻一直放著。說是放著,但從前在樸食年終感謝and頒獎這篇文章中,也寫了不少人;但是是簡簡單單地寫,挑點的寫。

寫人比寫菜難,比寫事難;特別是那些也會讀你的文章的人。

「咦?原來我在她眼中是這個樣子呀?」
「我才不是這樣呢,她把我看錯了哈哈……」

第一個樸食的人,要寫誰呢?

我拿不定主意,於是打開部落格瀏覽起從前的文章(寫部落格就是有這個好處,對記性不好的我來說,真是絕佳的備忘錄)。

2011年的最後一天,我們貼了一篇樸食年終感謝and頒獎。其中有個獎叫做「自己來拿便當獎」。那個時候,自己來樸食拿便當的人還很少,所以,我們還好玩地設了這個獎項。得獎的人有三位:阿忠、ㄐㄧㄚ ㄑㄧˊ、神秘人章先生。我今天要寫的人是ㄐㄧㄚ ㄑㄧˊ。

ㄐㄧㄚ ㄑㄧˊ很可愛,是我們在牯嶺街創意市集賣三明治認識的女孩。她一吃就喜歡上樸食,之後就開始在她上班的地方邀約同事訂樸食。後來,她跟老斌說:「我可以每天中午訂一個便當,然後自己去拿嗎?」我們說當然可以呀,然後她就露出很開心的笑容。(不過,我不確定她的名字怎麼寫,我只知道叫ㄐㄧㄚ ㄑㄧˊ

──2011年12月31日

後來,我才知道ㄐㄧㄚ ㄑㄧˊ的名字怎麼寫,也知道她的英文名字叫Altina。Altina說:「Altina是女戰神的意思。」

不過,在知道她的名字之前,在部落格中我們都叫她微笑女孩。

只要是上班日的中午,女孩每天都會來拿便當。
女孩上班的地方,距離樸食差不多十分鐘的腳程。

天氣好的時候,女孩會說:「今天天氣真好!」「你們家附近走起來好舒服。」「外面那棵樹好漂亮喔!」嘴角微微地向上翹。

天氣很冷很冷的時候,女孩就全身包得鼓鼓地縮著脖子:「今天好冷喔!」臉上還是堆著笑。

女孩的臉常常都有笑,就連她幫公司訂餐的留言紙上都有笑。

當然女孩不是因為每天都過得很順利所以天天微笑。

當然女孩在我沒有看到的時候也不一定就一直笑(誰會一直笑?)但每次我看到她微笑的時候,我也會想微笑。

──2012年2月12日

今天是2013年4月2日。認識Altina竟然已經一年多了!(我還特別check了一下時間,看看自己有沒有寫錯。嗯,沒寫錯,真的是已經一年多了。)

回顧從前寫的微笑女孩,我有一種「喔……原來時間是這樣呀!」的感覺。

一開始認識的Altina,是個每天來拿便當,嘴角掛著微笑的女孩。我們雖然會交談,但彼此都沒有太多話。有時候她來得稍早,我們便當還沒做好,她就在客廳的椅子上靜靜地坐著。偶爾我們會分享最近讀的書,但言談中很少聊及各自的生活。

去年的6月27日,我們有了不一樣的交談──

6月27日那天中午,當女孩開口支支吾吾說有一件事情要跟我說時,頓時我心裡就有了預感。接著我們兩人站在家門口,聊著從什麼時候開始的便當情緣,說著說著眼睛就紅了。眼睛雖然紅了,但心裡是開心的,看見女孩這半年多來在工作上的努力以及自己對生活的想法,我知道,我認同她所做的決定。

接下來一直到7月20日,我們都很珍惜每一個拿便當的日子。

──2012年7月20日

是的,那天我們在大門口聊了很久。「微笑女孩每天來樸食拿便當的日子,結束的那天終於還是來了。」我心裡這樣想著。

因為Altina的緣故,我接觸到《Wabi-Sabi》這本書,「所有的事物都是非永存的」這個概念,從那時候起一直影響著我;倒不是說從前不了解這個道理,但是,「我所習以為常的每一天,並不可能永遠存在」這件事,似乎是從那時開始我才深刻感受,並明白其中一些我目前還不曉得如何用文字來表達的東西。

每天中午時刻來臨,電鈴響起,女孩走進來,微笑出現。簡單交談幾句話或只是問候,然後互道再見。那短短五分鐘像是每天一定會發生的事。

但有一天一定會結束。

下次見面不曉得是什麼時候?會不會有再來拿便當的日子?日子還沒有來到不會知道,也就不特別去想。或許是很久很久以後,也可能不會再有。但是,Altina去了印度回來之後,經過幾番轉折,現在的她又回到了原來工作的地方,我們也恢復了從前中午拿便當的短短約會。

說「恢復」也不能說是「恢復」。很多東西不一樣了。光是我們對彼此的了解,就與剛開始有很大的不同。Altina去印度之前,帶了她的好朋友小蔡跟我們認識,之後我們從小蔡那兒知道了很多Altina的……八卦。「喔……原來微笑女孩其實很強悍嘛!居然從前還是跑馬拉松的,怪不得叫Altina……」「原來Altina……」

喔喔……說起小蔡,那可是跟Altina截然不同的兩個人;這個小蔡寫起來也是很花費我打字的時間,得另闢時間再寫。

Altina從印度回來之後,或許是因為小蔡的緣故吧,我跟她之間的關係從彬彬有禮但惺惺相惜(嗯這個形容好像有點奇怪),轉變為可以互開玩笑說對方白痴;但我們之間有個神奇的防護罩存在著。

那個神奇的防護罩我們兩人都有。防護罩是透明的,並不阻礙我們認識對方與了解對方的心意;但我們似乎都可以感受到對方的防護罩在哪裡,某個屬於私人領域的界線我們會自動閃避不去靠近。

這個東西是我自己感覺到的,她是不是也那樣感覺我不知道。但我直覺Altina也是有防護罩的,而且我們兩人都覺得有防護罩很好。

【樸食的人】我最近過得很爽,要開始寫樸食的人了!


我最近過得很爽。

才剛寫完這句話,老斌就從廚房走出來:「你在爽什麼?」

喔喔!不會吧!我的臉上是寫著「爽」字嗎?「你真是太厲害了!我才剛打完『我最近過得很爽』。」我說。

手邊的CASE已經告一段落,就快要結案了,最近的生活除了跑步,就是寫。過著完全沒有壓力的生活,自己都覺得有點心虛……可是不對呀!這樣不是很好嗎?有什麼好心虛的呢?

嗯,趁著還未有新案子的空檔,我要開始寫樸食的人了。


2013年4月1日 星期一

跑步日誌(第十三天‧20130401)放空


今天中午,A來拿便當時,說:「我最近也沒有運動……」

我正想說我是因為每天都下雨才沒跑,A就接著說:「想運動就不能讀書,想讀書就不能運動。」

我:「ㄟ……?你運動都運動很久嗎?」
A:「還好,大概一個多小時吧!」
我:「那怎麼會沒有時間讀書?」

我有點不能理解。A下班的時間不會很晚,差不多六點多一點;回到家吃完晚餐,應該不會超過八點。我問她都幾點睡覺,她說差不多十二點。那……這中間的時間用來運動和看書,應該還蠻夠的吧!

「因為下班回家後會先放空呀!放空完剩下的時間,好像就只能做一件事了。」A說。

喔喔喔!對喔!我忘記把放空的時間算進去了。

我想起我以前也有過上班的日子。不要說放空的時間了,連自己的時間都沒有。

那時候的我會把自己整個都頭在工作裡面(我沒打錯字,是「頭」沒錯,真的整個頭都在工作裡面)。這樣講不是在抱怨,因為會那樣其實也是自己願意。只是現在回想起來覺得有點不可思議──回到家還是滿腦子都是訪問對象、訪綱、報導……(而且還不是滿腦子地想而已,還得滿腦子地做)。如果寫出還不錯的文章,當然還是有點成就感,也會覺得花那些時間和心力值得了;釐清了自己的一些觀點,可能也幫助了某些讀者思考一些教育現象。但是,我整個生活似乎只剩下工作而已。

其實我並不反對生活中都是工作的人生。畢竟有些人的人生,是深深地與他所做的事緊密相連;如果沒有那樣的人生,可能某些事是不可能完成的。這也是一種生活。

不過,A的那一種,或者說現代城市中大部分上班族的生活,是另一種「因為上班的時候實在消耗太多腦力與心力了,所以回到家如果可以不再工作就想放空」的狀態。老實說,A的工作與生活到底是不是這一種,只憑跟她三言兩語的聊天,實在不能就這樣給人家歸類。

所以,我只是單純臆測現代城市上班族的下班生活──

因為白天腦袋和身體實在都太累了,所以下班後只想放鬆做些不花腦筋的事──上網啦、看電視啦、看電影逛街shopping聊天打屁,簡單的說就是一些刺激反應的事。當然也是有那種擁有超人般意志的人,下班後還去進修,或者他雖然下班了但其實根本就沒有下班……

工作如果值得拼命,那麼拼命沒有不好;本來就是做事態度認真的人,你要他打混他大概也做不到。但是,工作若是拼命又認真,其實是無法持續太久的,若硬要持久就會疲軟;這是現實,沒辦法。但我真心覺得這樣的「常態」不是健康的,誰真心喜歡下班後回到家無精打采的自己呢?

大家的工作時數都太長了!

每天都要工作那麼長的時間,到底是誰規定的呢?究竟是在做什麼人命關天的工作,得做到每天回家非放空不可的狀態?大家都一起「好好工作」、「好好生活」,不行嗎?

這其實也是說給我自己聽的。

前陣子趕case趕得沒日沒夜的。「沒辦法,deadline就訂在那裡,不趕不行呀!」好像那麼那麼趕是理所當然。可是,究竟為什麼要訂一個非得熬夜不可的deadline呢?那個deadline真的是deadline嗎?大概是這個名字不好吧!deadline……deadline……大家都覺得趕不上deadline就要死了………

我好像寫得有點遠了。不是在寫跑步日誌嗎?

這篇日誌一開始寫的時候是下午,那時我還不知道老天今天心情好不好,我到底能不能去跑步。三點多時發現雨已經停了好一陣子,於是開心地換了衣服去跑步。

狀況還不賴,不多不少跑了六圈。沒想到我休息了一個禮拜,還可以有這樣的圈數。看來明天(如果老天賞臉)可以慢慢增加到七圈,然後後天八圈這樣。

跑步的時候在放空。但這種放空跟做完一拖拉庫工作之後的放空是不一樣的。跑步的空是輕的,亂按遙控器轉了一圈回來又繼續亂按的空是虛的。

(不過,人偶爾也是需要這種虛虛的空。畢竟是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