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1日 星期四

害怕


害了怕,害了怕這種病,不是病
不是病卻害怕著
這是害怕

2011年3月29日 星期二

我在寫就好




《出詩》雙封面


在寫文之前,我先讀了破風方丈的點亮我的火。就像讀他在出詩01中的〈新世紀御宅說(一)電車男是御宅嘛?〉一樣,我邊讀邊笑。

笑有兩種意思,一是內容確實有意思,當然〈電車男是御宅嘛?〉跟〈點亮我的火〉的有意思不一樣,但他們共同的意思是:我讀得下去。

3月27日,我拿了七本《出詩》回家。三本是幫朋友買的,兩本是自己買的,兩本是寫稿和問問題獲贈的。老實說,拿了這麼多本我讀下去的並不會就乘以七,但它們在我的背包裡有一種飽食感。就是這種飽食感欺騙了我,讓我在年少時買了不少詩集與書,但全被束之高閣。

買書常有種錯覺,以為買下它就讀完了。我到底有多少本沒讀完的詩集呢?我想沒讀完的應該比讀完的多。

沒讀完的原因有很多,但不管是什麼原因總之我就是沒讀完。沒有讀它對你來說就沒有意義,買100本都沒有意義(只對出版社有意義)。

《出詩》發表會時,我看著在場的這些人,我想:究竟有多少人會讀完這它呢?你可能會說沒有人讀雜誌從頭讀到尾的啦!這樣說是也沒錯,但不知道為什麼,我就是會想這個問題。我總覺得,大概只有編輯會從頭讀到尾吧,作者應該是先看自己寫的那一篇,讀者的話就挑有興趣的看我想。

那我呢?我回到家裡拿出一本來翻,沒想到翻著翻著就讀完了。

因為它變成紙本

在這裡我先岔個題。我要先說,我讀完它很大的一個原因是因為「它是被印出來的紙本」;本來我想先談內容,為什麼這一整本刊物我可以讀完,但我後來發現,其實早在我拿到它之前拉麵就傳給我好幾次尋求校對了。但是,我總覺得文章好長喔,我沒有辦法在電腦前讀完它。

沒想到,變成紙本的《出詩》,加上美編排版,文章長度竟然起了變化。我翻了一下,喔!每篇兩三頁,最多不超過四頁,「感覺」不長嘛!然後就開始讀了。(從這點可以發現我很懶)。

意外的很快讀完《出詩》,剛好回答了我最近在問自己的問題:到底是紙本書還是電子書好呢?這當然不是絕對的二選一,只是,就這次的經驗來說,變成紙本的《出詩》我讀完了,還感受到與文本契合的美術;如果是電子書的話,大概只有在我當編輯的時候,才會從頭讀完它吧。

作者想說什麼的企圖,以及態度

那麼內容呢?

不是說所有印成紙本的東西都會被讀完,如果是那樣的話,那我家所有的書我早就讀完了。所以重點還是內容,形式只是傳達內容的媒介。

並不是因為這幾位作者都是朋友,所以我說好聽話。怎麼說呢?現在我也沒有辦法說它們到底哪裡好,我只能說:我讀完了。

言語無味的東西,我根本讀不完它。大部分時候我會讀完一個段落(我自己覺得的段落),在讀完一個段落之後,我便會知道這篇東西值不值得我繼續讀下去。作者想說什麼的企圖,以及態度,會在他的文章中表現出來。大概只要讀一下,就會知道這個人的態度了;如果我感覺到了,我就會慢慢讀,讀完它。

我不會說這些文章很了不起,非讀不可。讚詞是不需要的。

不過,藝文刊物的味道還是有點重

不過,我覺得它看起來還是像一本藝文刊物。我本來以為它會更酷一點,或者,更有區隔性一點。現在的《出詩》看起來,還是像文藝青年會讀的刊物,這與我剛開始的以為,以為出詩想吸引非文藝青年的企圖,有一點落差。

我想到發表會中提到,「把餅做大」的問題。

但話又說回來,老實說,我自己覺得詩這塊餅,不可能大的。就像我覺得「兒童哲學」的餅不可能大。餅大代表它成為流行文化了;流行文化沒有不好,只是,某個東西之所以會流行,代表那個東西已經變成了被崇拜的偶像,被喜歡、被追隨、被複製。

如果《出詩》想做的,是希望可以影響一些人,讓他們能「秉持自己真正的心意去創作、去愛護自己跟周遭的人群。」那麼,好好做這塊餅就好了,不用去想怎麼把餅做大。

所以,前面那句「藝文刊物的味道還是有點重」,就把它忘記吧!如果真正想說想做的東西,就是長成這個樣子,那麼,就這個樣子吧!

「不敢說自己是寫詩的人」以及「不想說自己是寫詩的人」

發表會那天,第一次遇見七號咖啡館的老闆,黑俠跟龍青。老實說我不認識他們,因為我不是詩壇這個圈子裡的人。

黑俠問:「你也寫現代詩嗎?」
我遲疑了一會,然後竟然有點結巴的說:「嗯……嗯有寫一點東西。」

然後黑俠問寫什麼,我說寫寓言。回答完之後我才發現這回答真爛,詩不也是一種寓言嗎?

每次有人問寫不寫詩這個問題,我都不知道怎麼回答。這其實是一個簡單的問題,如果他問的是小說或散文,我都可以很坦然的回答,有或沒有。但唯獨詩,這個面貌模糊的東西。

那段對話顯示:我「不敢說自己是寫詩的人」,或者,「不想說自己是寫詩的人」。

因為我不喜歡現在那些被稱為「現代詩」的詩的樣子。不是所有都討厭,而是它們整體所呈現的樣子。你知道,就是那個樣子。而那個樣子,居然是我小時候以為的、甚至覺得自己喜歡的,那個樣子。

前陣子我整理以前的剪報。真的是很久很久以前的剪報,現在沒有人在做剪報這種事了。我以前會剪副刊上的詩,我以前是那樣的人。前陣子打掃房子,我翻出檔案夾,拍掉灰塵,將剪報一張一張取出,決定要留下的,以及丟掉的。最後我留下幾則有趣的「新聞」,剩下的全丟了。那些副刊的詩,全部丟掉了。

那些詩都很爛嗎?我不敢這樣講。但套方丈的話,它們無法「點亮我的火」。

發表會上認識了《出詩》作者之一劉信義。他的畫很棒,他的畫像詩一樣。我們聊到詩,他說,高中的時候,他曾經手繪渲染好幾張紙,然後將他們裝訂起來,在上面寫了很多字。他不知道那個是不是詩。他問我:

「你覺得那個是詩嗎?」

我現在可以回答這個問題了。

「我沒有讀到,怎麼會知道呢?詩,不只是形式的問題,是內容的問題。」

詩被神聖化了,所以我不敢說自己懂,自己在寫;詩的樣子被刻板化了,所以我不想說自己在寫。

但我還是在寫。詩也好,寓言也好,什麼都好。寫得好也好,寫得不好也好。是詩人也好,不是詩人也好。重要的是,我在寫,我在寫就好。

2011年3月23日 星期三

未經訓練的左手(給《出詩》2)


有次我給Y看一張小孩的畫。


「你看,畫得好好。」

Y看一眼沒多說什麼。我說,我沒辦法畫這麼好。Y說話了,哪有,哪有那麼好。我說有啊,你看這個線條和筆觸。Y還是說,哪有那麼好?哪裡好?到底哪裡好?

Y問,到底「哪裡」「好」呢?

看來,「我覺得的」「好」,Y並不覺得。

如果我們要討論「好」(關於美感),討論「覺得」(關於主觀),這也是很有意思。但是在那個當下,我想到的不是這個。

我想到的是,我喜歡那張小孩畫,是因為「我畫不出來」。

當然,也不是因為我畫不出來我就喜歡;別人畫得出來我畫不出來的,這個世界多得要命,所以並不是因為這種原因。我邊看著那張畫,右手一邊拿筆亂拉線條,然後,我慢慢知道,常畫畫的這個自己知道,那張小孩畫的線條,是我這個已經懂得拿筆畫又經常畫的人,現在再也畫不出來的。因為我的肌肉,已經不是剛開始拿筆的肌肉了。

這麼說,我覺得「沒有被訓練過的肌肉所畫的畫」,比「被訓練過的肌肉畫的畫」好嗎?

嗯,這好像不是好不好的問題,也不只是肌肉的問題。

然後我想到我的左手。我想到,未經訓練的左手。

我把筆,換到左手。然後在紙上寫「未經訓練的左手」。



寫的時候,第一筆下去的時候我就感覺到,我很難控制我的左手,應該是說,我不太知道要怎麼控制她。我知道字要怎麼寫,知道筆劃的方向,可是我沒有辦法讓它照著「我想要的樣子」被寫出來。

字寫完。我在旁邊畫畫,同樣用左手,然後就是你看到的這些樣子。



然後我又試著畫圓圓和方方。


我的天呀!還真是不圓也不方。
寫完畫完後,我想像那個小孩寫的字,會不會跟我用左手寫的一樣,難看?

我用「難看」來形容自己的字了,哈哈,如果用現在大部分人評斷字好看或難看的標準,確實是難看嘛。好吧,如果說好不好看難不難看是主觀的問題,那麼,我可以說我用左手寫的那些字「不端正」吧。

我想起小時候學寫字:第一格照著本子上的印刷體字描;照著描,照著寫,才會端正。我想起小時候的描線著色簿:照著本子上的虛線畫,著色不能超出空格;照著畫,才會漂亮。

字要寫端正,畫要畫漂亮;字要寫端正,畫要畫漂亮。慢慢地我們學會了寫字和畫畫,我們的肌肉學會了寫字和畫畫,我們的腦跟我們的心也學會了——



字要寫端正,畫要畫漂亮。



怎麼辦呢?
現在的我,可以用未經訓練的左手,來畫。可是,如果我用左手一直畫下去呢?或許我應該用未經訓練的腦和心來畫來寫,可是我能嗎?

我的右手沒有不好,左手也沒有不好。已經吃了太多東西的腦子和心,沒有不好;學會了沒有什麼不好。

學習與訓練,沒有不好。只是很容易以為那是正常,那是好。忘了還有另一種,其實是本來的。更難的是,你會了就拿不掉。

所以我愛小孩的畫。Y說得也沒錯,那張小孩畫也沒有那麼好。不是好不好的問題。是,我透過它明白了我會的,以及我不會的;本來會的現在卻不會的。

我愛小孩的畫,以及他們說的話。或許我再也沒有辦法,再像小時候的自己,那樣認識、思考世界,但是我知道她是存在的。她是存在的,並且還有許許多多小孩繼續誕生。


PS.第一張小孩畫作者:蔡岳辰。


2011年3月21日 星期一

塞在橋上





塞在橋上
哪裡也到不了

車上
要去這裡那裡的
全部都
什麼地方都
去不了

無預期
被塞在橋上

你塞在橋上
塞在橋上的你拿出紙筆
寫下被塞在橋上的自己
在自己的位子上
然後
你看著自己正在寫畫的手
再看看窗外

你被塞在橋上

你繼續寫畫著
偶爾停下來
閉上眼睛
再睜開
睜開時車子稍微動了一下
往前
一步

停下

窗外
橋的護欄
有綠色的小葉子
你不知道他們是從哪裡
長出來的

坐在你身旁的男子
翻著財經雜誌
走道隔壁的高中女生
戴著耳機
穿著套裝的女子
跺了一下右腳

司機
走走停停

車子
走走停停


走走停停

不是你決定的
不是車子決定的
不是司機決定的
當然
也不是你身旁的
翻著財經雜誌的、戴著耳機的、跺右腳的

會不會下不了橋?

你突然這麼想

車子這時動了
開始快速前進
你很高興
拿出手機
傳了一封簡訊

大概再二十分鐘就可以到了。

你按下傳輸鍵
看向窗外

聽見一聲緊急煞車

2011年3月20日 星期日

2011年3月14日 星期一

人體實驗:早上八點起床(20110314)

這幾天整理了非常多東西。該丟的、該收的、該安排的。還包括了困難的人的關係。

都整理好了,以後就不用再煩心了嗎?怎麼可能。

亂是常態。

如果亂是常態,為什麼還要整理呢?
亂雖然是常態,但如果不理,許多事便不會明白。

今天是十點起床。

最後一天了。我只有一天按實驗規定早上八點起床。嗯,如果嚴格來說的話,一天也沒有。因為三月十日那天的起床時間是七點零六分。

雖然結果是這個樣子,但我似乎獲得了實驗以外的東西。

2011.03.14起床時間:10:00

2011年3月13日 星期日

人體實驗:早上八點起床(20110313)

明天會八點起床嗎?
明天還沒到,我就開始想這個問題。

今天吃了霜淇淋;
西門町有人喇舌、有人拉問卷、有人拉二胡;
寫了四個句子;
從西門町走到南京西路;
買了床單(想了半個小時);
修補了一個布袋、一件毛衣;
又開始畫畫了。

今天有好多好多,雖然十點才起床。

2011.03.13起床時間:10:00

是2011啊





好高興我又開始畫了!

2011年3月12日 星期六

人體實驗:早上八點起床(20110312)

過了八點之後,我還是在睡。

但我在八點整還是醒來,因為手機響。響了之後我毫不考慮的關掉鬧鈴繼續睡。今天沒有必要這個時候醒來,我打算睡到滿足。我閉上眼後又開始想,沒有必要?那麼,什麼事是有必要的呢?工作?約會?(真是要命,我到底能不能什麼都不想地睡呢?)

沒有工作也沒有約會的時候,就沒有必要早起?

我越來越懷疑,早上八點起床這件事對自己的意義。我訂下了實驗規則,卻又不好好遵守,我感覺到自己並不打算好好遵守。我總是想,今天又不忙,不忙著出門,何必跟自己過不去呢?睡到自然醒不是很好嗎?

我想起剛開始訂這實驗時,我希望自己能因為這個實驗身體變好(前提是我相信早睡早起與身體健康的相關性)。可是,我卻在每晚超過十二點還未入睡時,對自己說:「誰說早睡早起就一定會身體健康?」

所以說,我根本就不想早起?如果我真的想,會說沒有必要嗎?

今天是十點五十四分。

2011.03.12起床時間:10:54

2011年3月11日 星期五

人體實驗:早上八點起床(20110311)

買,不是為了丟。丟,不是為了買。

我們生活中的東西,真的太多太多了。但真正需要的,有多少?

今天在高中同學家醒來。前一天幫她搬家。我們在一團混亂中入睡,在一團混亂中醒來。

她有很多收納東西的器具。但收納的同時,又多買了一件器具。

幫她將其中一箱東西分類好後,我走到陽台。還好,往外的窗外,就是空空的、空空的一片綠意。

看見一隻白鷺鷥。牠什麼都沒有,所以飛得起來。

八點起床還是失敗了。但今天覺得這件事一點也不重要。

2011.03.11起床時間:09:30

2011年3月10日 星期四

人體實驗:早上八點起床(20110310)

現在是早上七點五十六分。

昨天十一點半入睡,睡得算好,雖然月經來。早上六點五十六分醒了,想上廁所,卻又賴著。不過這種事情沒有辦法忍,七點零六分,我起床了。

起床梳起完畢弄蔬菜給斑斑吃。看斑斑吃蔬菜,總覺得很好吃。今天是地瓜葉、小黃瓜、紅蘿蔔。

心情輕鬆不起來。

今天一整天的行程都是滿的,一直到晚餐。

輕鬆不起來不是因為行程,而是討厭的一些行政狗屁。

2011.03.10起床時間:07:06

2011年3月9日 星期三

人體實驗:早上八點起床(20110309)

今天比昨天早起四十分鐘,意思是又賴床了。賴床時其實沒有熟睡,一直想著再十分鐘就好,就這樣,12個十分鐘過去。

我邊睡邊想著自己為什麼會這樣賴著——「我明明不想」,我覺得。但是,如果我「真的不想」的話,怎麼會這樣呢?當然我沒有想出什麼東西來,我在睡,只有在那剛被手機叫醒的前幾分鐘或前幾秒,閃過那些念頭。

最後還是起床了,時間是十點零分。

2011.03.09最終起床時間:10:00

2011年3月8日 星期二

人體實驗:早上八點起床(20110308)

八點手機響,睜開眼睛,看了一眼手機,又閉上眼。閉眼後到再睜眼,經過九分鐘,因為手機又響;但那九分鐘,十分長。我不理解為什麼要找自己麻煩,要叫自己早上八點鐘起床,瞬間我忘了昨天定下這個實驗的意義,現在的我只覺得身體的感受最重要,什麼意志力、什麼自我訓練,哪們子鳥事!尤其在忙碌一週後,閒閒無事的上午。

九點四十八分,手機又響。這次是Y打來的。他說已經上車了,在最後一秒。我想著Y早上八點鐘就起床了,接下來的一個禮拜,在水里的他應該也是每日早起。

但我的背還是很痠,腰也是,加上溫暖是那樣令人怠惰。我又闔上眼睛。再睜眼是十點四十四分。

中午接到M的電話,要約週四早餐,八點半的早餐。

我說好,就約早餐。我想著至少第三日,我可以依實驗計畫八點以前起床。

如果第二日的早起還是失敗的話。

2011.03.08最終起床時間:10:44

2011年3月7日 星期一

人體實驗:早睡早起

實驗:每日早上八點起床,維持一週(2011年3月8日——3日14日)。

想要早睡早起,但又不是很想。所以實驗看看。
先實驗早起,再實驗早睡。想知道是早起難還是早睡難。
雖然,八點對很多人來說,一點也不早。

2011年3月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