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6日 星期五

從《十二怒漢》思考合理懷疑與人民參審

人家聽Podcast都是輕鬆的聽,我聽Podcast卻是超認真。其實我一直都沒有聽廣播的習慣,從小就沒有。我少數聽的Podcast,是懷哲的Podcast,是一邊縫衣服邊聽,像是聽朋友聊天(確實也是在聽朋友聊天)。但這次聽黃致豪律師的法客心法,我卻無法一邊做什麼事一邊聽,因為關於法律的部分我就是很想要記錄下來啊!
 
這集在講《十二怒漢》,從《十二怒漢》來談人民參與司法決策。題目聽起來很硬,但聽起來不會。但對我來說前面電影簡介的部分有點長(笑),因為我想聽的是法律啊XD
 
(不過《十二怒漢》確實是超級厲害而且必看的電影,拜託有空有興趣的人都去找來看!)
 

 
關於「合理懷疑」這個東西,我覺得不管遇到幾遍,都需要再重新想一下。因為人真的很難不先入為主,很難沒有刻板印象。
 
「如果你們有合理懷疑,就要判無罪。」
 
什麼叫「合理懷疑」?當你對案件的構成要件、主要判罪細節,如果你發現有任何「合理疑慮」的問題,那就是合理懷疑。法官對陪審團說,如果你們有合理懷疑,那就要判被告無罪。
 
但如果你沒有辦法問出你覺得有合理疑慮的問題,如果沒有任何一個問題可以問得出來,你們找不出這個案件有任何值得被懷疑的問題,那這個案件就沒有合理懷疑(「負負為正」的句型真是很繞口又燒腦XD)。
 
這個負負得正的句型意思是說,如果你完全找不到任何值得懷疑的問題,那麼就該判被告有罪。
 
有些人可能會問,所以只要在證據上有「疑慮」,就不能判被告有罪喔?這時我想起黃律師提過刑法中的「謙抑思想」。因為刑法可以剝奪人的自由、財產,甚至剝奪人的生命,所以審判者理應排除所有的可能性,確認沒有無罪的可能,才能判有罪。
 
我找出《十二怒漢》的劇本,法官對陪審團講的話是這樣的:
 
「本案已經有一個人死亡,而另一個人的生死掌握在你們手上。倘若你們可以提出合理的懷疑,無法證明被告有罪,基於合理懷疑,陪審團就應作出無罪認定;如果找不出合理懷疑,你們必須基於良知,判決被告有罪,你們的決定必須一致。如果你們判被告有罪,本庭將會對他施以嚴厲懲罰,最高的刑罰會是死刑,這是一項沉重的責任。」
 

 
這集有另一個法律觀點是我第一次聽,那就是人民參與審判的機制。黃在節目中簡單介紹了兩種機制:一種是「陪審制」,一種是「參審制」。
 
我在這裡不多加簡介,想進一步了解的人請自己搜尋關鍵字。我想分享的是,原來陪審團制度最早的起源是「同儕審判」。同儕審判簡單來說,就是去詢問與被告背景相似者的意見。這讓我發現法律設計的其中一個面向,從小就聽過「情、理、法」,所以同儕審判就類似「情」的部分?考慮被告者的背景、社經地位、處境,進一步了解被告可能的犯案動機,以期能做到罪責相當的判決?
 
而日本的「國民裁判員」制度則是類似「陪審制」與「參審制」的混合,由6名裁判員及3名法官組成合議庭進行,最後一起投票決定。這個制度聽起來很不錯,好像人民的意見與法官的意見都顧及了,我想當初設計的用意也可能如此。但黃在這裡提了一個需要注意的論點,那就是當一般民眾與法官一起在進意見交換討論時,民眾會不會容易被相對來說有「權威」身分的法官影響?
 
台灣之後要推的「國民法官制度」,就類似日本的國民裁判員制度。啊其實還有很多可以寫可以想的,但我好像寫太多了。有興趣的人請自己聽這集Podcast。


法影Ep. 1《十二怒漢》,怒什麼?談人民參審與司法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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