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重來一遍。
親愛的母親:
我書寫,是為了接近妳,雖然我每寫下一字,跟妳就多了一個字的距離。我書寫,是為了回到過去,回到維吉尼亞州休息站的廁所,妳滿臉驚恐瞪視飲料販賣機上方的公鹿標本,多叉鹿角陰影映在妳的臉面。回到車上,妳不斷搖頭說:「我不明白這是幹嘛?人們看不出那只是屍體嗎?屍體就該送牠上路,而不是以那模樣永遠困住。」
現在我回想那隻公鹿以及妳的瞪視,牠的黑色玻璃眼珠有妳的倒影,扭曲困在無生命的鏡子裡。嚇到妳的不是梟首動物荒誕高掛,而是標本象徵了永不結束的死亡,人們到廁所解放,經過牠,牠便再死一次。
我書寫,是因為大家說千萬別用「因為」一詞為句首。但我不是在造句,而是想解放。因為我聽說,自由不過是獵人與獵物之間的距離。
──王鷗行,《此生,你我皆短暫燦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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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剛讀了第一頁,就覺得這可能是我今年排名前面的愛書之一。有些人的句子是這樣的,一讀就覺得鑽進你的心裡。王鷗行寫媽媽,這在我想來是接近紀實,但介紹說這是小說。但我又想,散文和小說的分別有那麼重要嗎?它被叫作什麼對我來說有差別嗎?當然這當中的差別可能是──我讀到的是紀實的故事?還是虛構的故事?紀實與虛構有影響嗎?當然有影響。但真正影響我感受的,是「他想說的」。
他寫下他想對媽媽說的,想對自己說的。他用文字慢慢接近「他們」,同時知道文字與被書寫者的距離。
王鷗行,越南裔美國人。晨間讀書時我這樣介紹王鷗行。Y說,跟黛安一樣。「黛安?喔對黛安……」我想起《馬男波傑克》裡的黛安,「黛安也是越南裔美國人,她也是寫作者。」
然後呢?沒有然後,我只是這樣想到。
我已經讀了二十頁,但才剛開始。今日大雨,很適合讀書。我要繼續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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