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把那些行政事務一一記下。想了想,又停。又想想,還是記下。
滌的遺物很少,除了衣服褲子球鞋、電腦,從前看的書(很早很早以前的書了,他後來都只看網路上的資訊),幾乎,沒有了。所以花最多時間的,反而是媽幫滌買的基金、保險。這些媽因為擔心滌可能永遠無法在經濟上自立,擔心自己先走而替滌做的各項與錢有關的事,現在都用不到了。滌未來用不到了,但錢還是在那裡,需要處理。
本來就是媽媽的錢,但因為在滌的名下,所以滌走了要辦繼承,爸媽是繼承人。要辦繼承得先被遺產稅申報,要辦完稅,處理完之後銀行才能辦繼承移轉。而這一切不是從國稅局先跑,而是得先跑銀行做資產餘額證明,保險公司的保單也都得一一去做保單價值證明,拿到證明後再填寫遺產申報書,再跑件,完稅核發後再去銀行辦繼承移轉。全部辦完可能是,九月第二週的事了。
媽說,「我真是替自己找事。替你找事。」
我說不要這樣說,誰知道。你真的是為滌的未來做很多打算,「誰知道會用不到……」甚至國民年金他自己也不用到,「反而是我們兩個老的可以領到遺囑年金……」媽說。
爸說,竟然是在滌離開之後,拿到滌給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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