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5日 星期五

地下鐵事件──關於「對面」與「理解」

《地下鐵事件》讀了兩個月,今天在村上春樹撰寫的後記中結束。老實說,後半段越讀越快,雖然知道這些讀到後來感覺「類似」的故事,明明是「一個」「一個」「不同的人」的故事,他們都有各自的生活與人生,只是剛好在1995年3月20日的早晨,遇到了沙林毒氣;這明明是每個不同的人的切身經驗,但當這一個一個故事積累起來,卻免不了感覺重複。
 
我想起有朋友說讀這本書感到無聊,我是不會感覺無聊,但卻也察覺到自己在剛開始讀前半段時,可以一篇一篇細讀,慢慢感覺每個人生的「差異」,但讀到後來,我感覺到的卻是每個人生的「相似」。我想起前陣子有朋友在臉書上po的北野武說的一句話:「人命並不是死了兩萬人這樣一件事。與此相反,它代表的是死了一個人這件事,發生了兩萬次。」北野武說的當然沒錯,這是「死了一個人這件事,發生了兩萬次」,但在現實生活中大部分人感覺到的──卻都是「死了兩萬人」這樣的感覺比較多。這很無奈,雖然明明知道是「一個」「一個」的人。
 

 
「看來皈依奧姆真理教的人們,似乎很多是為了獲得麻原所授與的『自律性運力流程』,而將所謂自我這貴重的個人資產,連同鑰匙一起託付給麻原彰晃這個『精神銀行』的保險箱。忠實的信徒們主動捨棄自由、捨棄財產、捨棄家庭、捨棄世俗的價值判基準。如果是正常的市民的話一定會訝異地說『怎麼這麼傻』吧。但相對的,對教徒來說那是非常舒服的事。因為一旦把自己交給誰之後,就不必自己一一去辛苦思考,也不必控制自我了。」
 
──《地下鐵事件》
  
讀到這段時,有些人一定覺得──那些人不就是「逃避自由」嗎?把自己的自由交給他人,只要聽從信仰領袖的命令就好。但那些人一開始其實是想要獲得「被社會奪走的自由」,他們感覺到工作不自由、人際關係不自由、居住不自由,他們可能感覺,無法好好的做自己。正常大眾可能覺得,「你們把自己交給麻原彰晃,沒有了自我意識,這樣算是什麼自由?」但是,被歸類在「所謂」正常人的這邊的人們,就真的擁有自由嗎?
 
讀地下鐵時,我感覺到一種奇妙的氛圍──那樣多那樣多的人,每天早上搭同一班車,忍受著擁擠的車廂與長時間的通勤,一邊抱怨,卻也年復一年;有的人在察覺身體不舒服後(那時還不曉得是因為沙林毒氣的關係),第一個反應卻是──那上班該怎麼辦?或是不管再怎麼不舒服,只要身體還可以爬到公司,也要努力的爬到公司。在社會價值觀看來是一種「負責」的行為,但仔細想來卻好像違背自由。當然如果訪問他們,「你覺得自己自由嗎?」他們可能不會說自己不自由,但現實上卻有許多「不得不」──因為應該沒有人喜歡天天這樣擠地下鐵吧?怎麼想都不覺得是因為喜歡所以做這樣的選擇。擠地下鐵絕對不是一種自由的選擇,而是一種不得不的選擇。
 
村上在後記中寫著:
 
「你有沒有對誰(或什麼)交出自我的一部份,而接受作為代價的『故事』呢?我們是否對某種制度=體系,交出人格的一部份讓人代管呢?如果是的話,那制度是否有一天會向你要求某種『瘋狂』呢?」
 
村上試圖抽出看似不同的兩邊的人,其中的同質性。當然他也一再強調──他的意思並不是說每個人都會變成麻原彰晃(或他的信徒)。他想說的是如果我們習慣一刀切開兩個世界,以為邪惡就是邪惡,正義就是正義,那麼我們可能永遠無法知道這個事件能帶給我們的意義。
 
我說的意義(以下是我說的,不是村上),不是那種我們要從慘痛事件中學到什麼教訓的那種意義。但這個有點難說清楚。我說的意義有點接近,因為你嘗試去理解對面的人,因為這樣的連結,或許「有機會」讓那種難以挽回的事情,發生的少一點。
 
最近常在講什麼「對面」、什麼「理解」,講到自己都覺得有點煩了。但是還是忍不住一直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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