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也不是的東西,什麼也不是地一骨碌倒下,在什麼也不是的東西和什麼也不是的東西之間,有著什麼也不是的關係。什麼也不是的東西為何出現在這個世界上?想問個究竟卻又不知道問法。什麼也不是的東西,無論何時何地,都若無其事的躺倒著,雖然不會威脅到我們當下的生存,可正因為什麼也不是的東西之什麼也不是的性質,我們才狼狽不堪。
什麼也不是的東西,有時會觸摸汗毛濃密的手,有時會對著閃閃發亮的眼睛訴說。有時會吵鬧得震耳欲聾,有時會刺激發酸的舌。然而,如果區別什麼也不是的東西與其他什麼也不是的東西,那麼就絕對會失去它什麼也不是的性質。將什麼也不是的東西作為一個無限的整體來看,與將其作為多樣而細緻的部分來看並不矛盾,但什麼也不是的(以下消除)
──筆者無法什麼也不是地講述什麼也不是的東西。筆者常常把什麼也不是的東西當成它是什麼一樣去闡述。量它的尺寸,爭論有用無用,強調它的存在,表現它的質感,都不過是在增加對什麼也不是的東西的迷惘。無法定義什麼也不是的東西的理由,是在於語言結構本身,或是在於文體,又或者在於筆者的智力低下?判斷的自由,在讀者方。
──谷川俊太郎,田原譯。收錄於《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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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篇〈什麼也不是之物的尊嚴〉的原文,我指的是日文,我翻開這本書時,發現有一半日文。我對Y說,我又讀不懂日文,這樣這本書就有一半我看不懂。看不懂,那麼對我來說有意義嗎?
〈什麼也不是之物的尊嚴〉是《定義》的第五篇。什麼也不是,什麼也不是,我好喜歡這篇什麼也不是的東西,我可以一讀再讀。這時我翻到〈什麼也不是之物的尊嚴〉的後頁,是它的原文。我嘗試讀它。我讀得懂尊嚴、何故、關係、狼狽;我讀得懂決定、矛盾;我讀得懂筆者、定義、言語、構造、判斷、讀者。因為我已經知道「它」在說什麼了,所以當我讀到那些我認得的漢字,我可以猜出那句的意思。但如果我沒看過譯文,那麼那些我看得懂的漢字,對我就無法形成這篇文章的意義。
我繼續對照著譯文看日文,「什麼也不是的東西」的日文反覆出現,我可以認出那個符號,卻讀不出它的聲音。文字,當我無法發出它的聲音,它似乎對我就無法形成深切的意義,甚至我很難記住它。但是語言,儘管我不曉得某些「話」的字,但我知道那些話的聲音──某些日語、台語,我不一定知道字但我知道聲音。
我看著〈什麼也不是之物的尊嚴〉的日文,想著關於文字與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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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定義」的隨想。
定義,一個語詞的定義,一件物品的定義。定義,將「那是什麼」定下來,定下後就不能隨意更動。男人的定義、女人的定義。但「定義」也可以是「我」對「那是什麼」的看法──我對男人的定義、對女人的定義、對愛的定義。
文字語言經常賦予物品「定義」。一張四隻腳的,由木頭結構而成,它的承受面如果是一個屁股,我們說它是椅子;承受面如果是一個人的身體,我們說它是一張床。四隻腳的高度決定它被視為床或是桌子,當然也跟它有無裝飾與它的材質有關。但是,「它」究竟是「什麼」,「被認為是什麼」,可以被「定義」嗎?椅子能夠當桌子使用,桌子也可以當作椅子。
一件物品,如果一開始不給予它定義,不說它是什麼,做什麼用,那麼它就什麼都有「可能」。這事你去看發生在小孩身上的,就可以明白。嬰幼兒所接觸的世界尚未被定義,他的手還不是手,大便也不是大便,沾了大便的手可以伸進嘴巴。書也不是書,可以撕也可以吃。文字還不是文字,文字沒有意義。
而當他開始認得文字,文字的定義還沒有被確定之前,他會隨意使用。這裡的隨意,指的是「他自己的意思」。小孩的隨意,常被認為是詩意,因為那些語詞的使用方式還沒有被他確定下來,還沒有定義。
「沒用的東西。」我說。
「沒用的東西南北。」小孩說。
文字語言定義物品,也定義文字語言本身。但「定義」不一定是絕對。雖然當它被寫下來時,它已經又被定義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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