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3日 星期六

說自己的詩

我一直沒有很認真的面對詩。以前是不懂,在不懂的時候開始寫,寫的東西莫名其妙,自己也不明白,卻說那是詩,真是莫名其妙。

現在好一點,有自己的想法。但我還是無法確定自己寫得好不好,對於詩。如果是別種文字,不是詩,我心裡會有個底,寫得夠了,或還不夠;自己覺得不錯,或還沒處理完。但是詩,我沒有把握。

我還有一點信心,在自己想寫的東西前,那些都是我想說的也有我自己的觀點。前幾天與朋友討論觀點,他問什麼是「觀點」?我很直白地說就是觀看的點,從哪一個點來看。從A點和B點看,從C點和D點看,如果它們不重複,應該會看到不一樣面貌。不單是不同的點,還有選擇;選擇,從哪一個點,看。

最好的是,自己發現的點。雖然說是自己發現的,但也僅對自己而言;說不定別人也曾經發現過,只是你不知道。不過,就算是如此,對你而言還是新的,既然是新的,你就會擁有你自己真的感受。

「真的」,是我認為最重要的。這個「真的」,不是真的假的的真的。我現在,居然無法找到適切的文字來說明「這個『真的』,不是真的假的的真的」。我的詩,就像這樣。

我說不出來,或覺得說得不夠,還沒有到。我抓到點,會感覺到點,但只描了輪廓,像石膏素描輪廓打了,陰影上了,光處理了,可是沒有細節。

不是每幅畫都要細節,我也明白。但我明白不是我不想要細節,是我不會細節。




20130211補記:如果說「不會細節」,那麼應該是──我看得還不夠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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