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8日 星期四

反對黑箱文化局長連署

我沒有在第一時間就發文請大家連署,而是先仔細地閱讀與查證這次有關台北市長文化局遴選的相關文章與說法。原因無他,因為我不想胡亂給柯P團隊扣上帽子,畢竟在選前我曾經相信他們,現在則要繼續觀察。

我對倪重華不熟,談不上討厭或喜歡,而且老實說如果柯P團隊最後選了一個向右靠的人出來當文化局長,我除了表明擔心也沒必要做些什麼,畢竟人家還沒上任,而且憑什麼柯P一定得選一個「我認同」的人當文化局長?

但今天問題不是喜歡不喜歡認同不認同的問題,而是程序有所瑕疵且有黑箱之疑。

昨天,當我看到「反對黑箱文化局長連署」的內容,其中第二點:

「柯市長的文化局長遴選辦法指出『決選經出席面談委員充分討論後,經2/3委員投票同意,遴選出最終1到2名候選人』,然而在週日的面談與決選會議,臨時變更為『遴選出3名候選人』,並且以『2/3委員同意為由』,臨時變更為『每人3票強迫投給3位候選人、票票等值』的鳥籠票決方案,這已不符合當初遴選辦法的程序正義。」

對這個說法,原本我也有質疑:「如果在決選前就覺得程序修改有其不妥,那為什麼不當時就反應呢?」

我直接問鴻鴻這個問題。我並沒有認為鴻鴻是朋友所以他(或他們)所做的事就一定是對的。我想這也是許多人會有的質疑,而鴻鴻今天在記者會後寫了一篇文章補充說明:

「昨天有幾位朋友紛紛指出9票沒過2/3,我才發現遴選委員犯下大錯。我們同意柯P從選1─2人改為3人的需求,但是前提是要有『2/3委員投票同意』。還原現場:當決選開完票,主持人李明璁當即宣布:『張鐵志12票、李靜慧11票、倪重華9票,這三位都通過2/3門檻,我們是不是就把他們送給柯P進行下一階段面談?』委員們都同意了,卻沒有人發現9票並沒有超過2/3。我的數學不好,昨天拿計算機一算,才發現14票的2/3是9.33333333...,9票當然少於2/3,必須10票。退一萬步說,就算要四捨五入,這麼重大的問題是不是應該讓所有委員討論並且同意?結果完全沒有。」

當然我必須說,每個人都有各自所相信的價值觀,每個遴選委員也一定對文化局長候選人各有其偏好。「我希望誰出線」,這可以透過意見游說,就像我們會為自己欣賞的候選人拉票一樣;但不能透過操弄程序,來讓心目中的人選出線。

文化局長遴選過程究竟是場烏龍?還是黑箱?我不了解其中細節所以無法判斷。但能確定的是,還是直接套馮光遠的話──與其談「人選適當與否」,還不如專注在「程序正義」上。

因此,在這裡邀請大家進行「反對黑箱文化局長連署」

不過,最後我還有一個問題:據聞一開始文化局長也是要i Voting,為什麼後來變成內部遴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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