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2日 星期三

依附與信仰,以及自由(二)

早上寫了一些,最後講到自由。這樣說起來,自由好像是可以自己決定的,但問題是,如果「真的有能力」自己決定,那麼也不會有那麼多人要把自己交給一個什麼。

我前面說了,小學時候的孤獨感,以及國中時候,甚至大學,每個時期的孤獨感源由可能不同,但同樣的是「不知道該把自己放在哪裡」。特別是讀第一間大學時,我發現我所想要的並不是學校可以給我的,但同時我又不曉得該怎麼去要;我不甘於繼續待在我不認同的教育環境,但同時我又無能為力去改變它。我想「無力感」這種東西,大概就是把人推向「依附團體」或「信仰」的原因。

但最終我沒有選擇任何一個「依附團體」,而「信仰」則是還在思考。

我曾經這麼想,假如上帝應允我的各種禱告,那麼我會真真正正的相信祂嗎?可能會,但是會非常非常害怕,因為這樣極不合理。但如果這是真的,我又是受益者,為了我自己的好處,我當然要相信祂。

可是這樣太奇怪了不是嗎?因為這代表著,這樣的上帝是一個權力者。我為了自己的「好」,放棄自己選擇的自由,把自己交給祂──「只有祂知道什麼是對我好」。假如這樣的神是真的,就算祂是真的我也無法接受。

但同時我又想,假如這是真的,我真的有能力去對抗嗎?

還好這樣的事沒有發生,我不用去做這種難以決定的事(在這裡可以把上帝換成其他宗教的神)。

所以其實,我後來所認識的基督信仰中的神,不是一個權力者。當然,神總是要彰顯祂的神通廣大(不然誰要來信祂,哈哈);但對我來說,別人眼中的祂越是神通廣大,我越不想信這樣的神,因為這樣只是在玩交換的遊戲而已(你把你自己交給我,我就應允你)。老實說,舊約中的神有許多這樣的面貌,而我討厭這樣的神。

吸引我的是,人類歷史中耶穌的樣貌。先不去談神話的部分,光是耶穌的歷史就可以看出這個信仰想傳達的是「與苦難的人同在」;嗯,是「與苦難的人同在」,而不是「救人離開苦難」。

我要先說,這是我所認識的,或我所認同的基督信仰,或者也不要扯上基督,單純就是我個人認同的信仰。因為人只要活著,苦難就無所不在,不論是實際上的苦難或心靈上的苦難,當然我這麼強調苦難倒也不是說人生只有苦難,而是人身為人這種東西,對苦難的感受度,幾乎是人之所以為人的命題。

甚至可以說,感受不到苦難的人,幾乎就不會有身為人才有的煩惱,沒有煩惱也就不需要什麼信仰。所以,是不是所有的宗教信仰,都在處理人面對苦難的問題呢?我對其他的信仰不熟所以不知道,但我猜可能是吧。

當然,這也不是說,面對苦難、面對自己的無力感,面對各式各樣人生的問題一定得透過宗教信仰。看來還要再寫第三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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