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0日 星期二

關於改作

最近不只有抄襲風坡,還有改作風波。

我當過編輯,大概知道為什麼會改成那個樣子。先不論以文字來說,改得好不好,因為站在編輯的角度,修改的原因經常是因為企畫,或版面,倒不一定是針對文字的好壞。

但是身為一個編輯,要獲得作者的同意才能修改。比較理想的情況是,先說明修改原因,然後請問作者能不能配合修改。作者如果能自己改,那麼非常感謝他;如果作者沒時間改,那麼編輯可以先提出修改方向,然後詢問作者是否願意授權,之後再開始進行修改。

改作這件事,不是被改得好不好的問題,而是作者是否同意的問題。就算大眾讀了之後,覺得改作後的文字比原作好,也不該改。我在帶小孩寫作時也是這樣,我會提我的建議,但他不想改的話,就不能改;因為作品代表作者。

有人可能會說,可是編輯企劃有編輯企劃的需求,特別是文案這種東西,會需要透過文字跟讀者傳達或溝通什麼樣的事。這是當然,但就算如此,仍舊不能跳過作者,不然一開始編輯自己寫就好了,何必請人來寫。

當然我也知道,越大的企畫截稿壓力越大,確實可能發生在短時間內很難聯繫上作者的狀況。但這不能當藉口。

至於各說各話,企劃一方說已經取得作者的同意,而作者說並沒有。這還真是羅生門。現在又傳出截圖竟然有造假的可能,就邏輯上來說,一定有一邊在說謊。

本來可能只是溝通不良的問題,現在竟然變成說謊的問題。這到底要外界怎麼看待從事文字工作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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