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得知消息的第一天晚上,睡覺睡到一半還爬起來寫。第二天晚上大家開了個會,那天我沒有沒半夜爬起來寫,但睡得很多夢。第三天第四天找了很多資料看了很多資料,開始頭痛該如何用這些資訊,該做哪些行動才會是有效的;昨天吃完晚餐八點多很快就去睡了,因為腦袋已經呈現磁碟重組的狀態。
這幾天最常聽到老斌說的就是,廖瞇起來動一動喔,廖瞇屁股被黏住了,廖瞇可以吃飯了嗎。有時候覺得專心一件事,還真需要身邊的人的體諒。
這幾天在感覺一個東西,就是──這個就在自己身邊的BOT案跟以往的社會議題,對自己的意義不太一樣。怎麼說呢,所謂的遠近就是這麼回事吧。我不是社會運動者,最多只是個關心議題的人,所以以往會做的,不過是發發文,投書媒體,能跑說明會公聽會就跑說明會和公聽會,去得到的抗議現場能去就去,或是在人家動員的時候一起上街頭,最多,就是做這些事情而已。而且往往還有一種,我能作的儘量做了,剩下的就是在心裡幫大家加油而已。
但是這個,就在鹿野,而且老實說我們這些住在鹿野的人如果不出來做,外邊的人就算再熱心也是遠水救不了近火。但是要檔下一個計畫案不是那麼容易,不是臉書貼貼文章,寫幾篇投書,寫信到政府單位,不是做那些以往自己隨手做的事,就能把計畫案檔下。那些被檔下的計畫案,都是運動者經過縝密的討論與規劃,為什麼要先做這件事,再做那件事,要在哪個時間點做才有效果。這些事,不是想到什麼就做什麼;唉,怎麼說,真是很傷腦力的事情呀。
然後我又感覺到一件事,現在的我還只是傷腦力而已,還沒有傷心力。我想到從前那些被徵收奪走家園和生命的人,不曉得為什麼,我第一次稍稍觸碰到他們的壓力,雖然他們的故事早就聽幾百遍了。但說是能觸碰到,大概也只有感觸碰到萬分之一,只是我終於大概知道那是什麼東西。
那就是,面對政府那種他說他要,然後動動手指送送公文,政府就能要到他要的東西這件事;政府要到他要的,財團要到他要的,他們一起用一種「合法」卻極其卑劣的手段,高高興興開開心心把東西從人民手中奪過來。
而人民呢?他一邊要繼續工作、生活,一邊又要擔心自己的東西被拿走所以想盡許多辦法──我到底要怎麼做,做哪些事才會有用,會不會我做了這些事結果都沒有用──然後就這樣過了一年、兩年、三年、五年,然後日子就一直在這種不安下度過,就只因為他的東西被政府和財團看上了。
所以可以想見的是──算了算了,我哪有那麼多時間跟力氣跟他們鬥呢?吃點虧就吃點虧吧,鬥下去搞不好連老本都沒了。
人民跟政府,就是處在這種極端不平等的狀態。
政府輕輕鬆鬆地透過公文返往就可以變更地目進行開發,他們所需要耗費的只有「作文」跟公文跑來跑去的時間。而人民要用那麼多力氣去捍衛原本就屬於自己的東西,而且就算要回來了,也只是要回原本就該是自己的東西。根本就是白忙一場。
就像龍田大草原,就算檔下BOT案,龍田大草原還是原本的龍田大草原。可是我們卻要花那麼多時間和力氣去保有它原本的樣子,媽的政府真是在浪費我們的時間。
當然,跟很多徵收案或開發案比較起來,龍田大草原BOT案很嚴重嗎?跟那些案子比好像沒那麼嚴重。但我不爽的就是政府這種任意妄為的態度,想要圈地就圈地。
這幾天有時候會想像一種狀況,就是,我後來覺得很麻煩或很累了,就不管了。反正跟我又沒有什麼「直接」利害關係,只是大草原被拿走變成有錢人的東西而已,又不會死。如果這樣想,最後就真的會變成這樣喔。然後以後的我,在經過大草原的時候(喔,如果BOT案過以後就沒有大草原了),一面懷念以前大草原的樣子,一面看著那蓋好的度假村然後在嘴上抱怨什麼爛政府賤財團,但其實當初的自己什麼也沒做,或是做得不夠。
我不想要做得不夠然後再來抱怨。雖然說是政府有錯在先,但我不想要當個只會抱怨的人。
媽的,希望大草原BOT案可以被檔下來。但其實被檔下來也只是回到事情的原點而已。還要走一段路,還需要一些時間,希望在這段時間我能懂得切與放,要不然其他事情都不用做了。
昨天晚上八點多睡,所以三點多就醒了。嗯,好久沒有在這種時間寫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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