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3日 星期四

邏輯哲學論.序 ╱維根斯坦


本書或許只能為那些自己就層思考過這裡所表達的思想或類似的思想的人所理解——因此它不是一本教科書。如果它能給一個讀懂它的人以快樂,本書的目的就達到了。

本書討論哲學問題,而且我相信它指出了這些問題都是由於誤解我們的語言的邏輯而提出來的。本書的全部旨義可概述如下:凡是可說的東西,都可以明白地說,凡是不可說的東西,則必須對之沉默。

因此本書是要為思維畫一條界線,或者說得更確切些,不是為思維而是為思維的表達(方)式畫一條界線。因為要為思維畫一條界線,我們就必須能思及這個界線的兩邊(也就是說,我們必須能思不可思者)。

因此只能在語言中畫界線,而在界線那一邊的東西則根本是無意義的

我無意評斷我的努力探求在多大程度上與其他哲學家是一致的。的確,我並不自詡這裡所寫的東西在細節上有何新穎之處;我也沒有說明我的思想的來源,因為我所思考的東西在我是否已有他人思考過,對我來說是無所謂的。

我只想提到,對我思想的激勵大都得之於弗雷格的傳著和我的朋友羅素先生的著作。

如果本書有一種價值的話,那麼其價值在如下兩點。首先,本書表達了一些思想,這些思想表達得越好,越能切中要害,其價值也越大。這裡我自知可能達到的地步還相聚甚遠。這只是因為我的能力至為薄弱,不堪勝任這個任務——但願有別人來做更好些。

反之,這裡所陳述的思想的真理性,在我看來則是無可置疑和斷然確定的。因此,我認為,問題已經在根本上徹底解決了。如果我在這一點上沒有弄錯的話,那麼本書的價值其次就在於,它至出通過這些問題的解決所完成的東西是如何的少。

──L.W. 1918年,維也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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