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7日 星期三

關於後悔

說真的,從小到大,我幾乎沒有後悔過。這樣說不曉得會不會有點狂妄,但是,我從來沒有做過會令自己後悔的決定。

要是將我的說法解釋成「所以你覺得你自己都做了正確的決定、走在正確的道路上囉」,要是被這樣以為,那就誤會大了。因為對我來說,並沒有什麼正確的決定,也沒有什麼正確的道路;因為沒有所謂的正確,對自己的未來也沒有什麼預設的期待,當然也就不會有什麼後悔不後悔的。

我這樣想,如果又被認為「那麼你沒有什麼特別想做的事囉?」這樣也是誤會。我當然有想做的事,我只是對我想做的事沒有預設期待而已。

我想做的事,我就去做了。做了之後會怎樣,我沒有預設的期待。就像來到鹿野一樣。

想寫東西,就去寫;寫了之後旁人會有什麼評價,不預設期待。

不預設期待,就不會有後悔。就不會有「早知道我就不要……」

不會有「早知道我就不要……」因為我並不是為了達成什麼而去做什麼,我做的事情就是想做的事情本身,並不是過程。

如果是為了達成什麼而去做什麼,那麼,你做了什麼之後,結果那個目的沒有達到,你可能就會後悔。

比如,為了找到所謂有好薪水的好工作,於是去讀大學讀研究所讀博士;讀完之後結果竟然找不到有好薪水的好工作,於是你後悔。

但如果你是為了想讀書而讀書,為了做研究而做研究,而不是為了其他目的才做那件事情,那麼,你是很難會後悔的。

當然這個前提是,你認同這樣的哲學邏輯。(不認同的人大概會覺得我說的都是屁話)

朋友問我從台北搬來鹿野不曾感到後悔嗎?我說當然不後悔,而且早知道應該更早搬來。其實這是玩笑話,對我來說沒有早知道;我在臺北生活時就是想在臺北生活,在鹿野生活就是想在鹿野生活;也並不是臺北生活比較差,所以來鹿野;其他人是怎麼樣我不知道,但對我來說是這樣。

「難道你真的都不曾因為做了某件事或說了某些話,導致什麼令人難過的結果嗎?」要說有當然也是有。但既然是自己做的事說的話,難過也就自己承受,沒什麼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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