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下田的感覺是田裡的泥土很噁,一開始不敢下去,只不過胡銘孝哥哥說要比賽,我就慢慢的把腳放下去,然後就去抓金寶螺了!比賽結束後,最後是我們四甲輸了,雖然有點不甘心,可是終究我們還是輸了,所以只好願賭服輸了。
後來老師拿出她男朋友做的蛋糕給我們吃,可是我不敢吃,於是珮華老師拿了一小塊給我吃。雖然盯著那一小塊看了很久,只不過我還是吃下去了,然後我們就去插秧了。
準備下田的時候,我看了看四周,把腳放進去,腳碰到泥土時,心裡想這二次下田的感覺還是跟第一次下田的感覺一樣噁心呢!然後做完這些事後,這次的自然寫作之旅就結束了,我就這樣渡過了這星期五。
(四甲,曾云)
曾云這篇不是在課堂上寫的,是回家寫的。那天,曾云怎麼樣都不想在課堂上寫。
「我可不可以回家寫?」曾云問。
「你那麼不想寫,還要留到回家寫不是很痛苦?」我說。
「不會呀!回家我無聊的時候就會寫。」曾云說。
「回家寫要寫250字,就樣可以嗎?」其實我根本就不在意字數,只是測試她。她會為了可以回家寫,而答應我寫250字嗎?(本來只要寫200字的)
曾云:「可以呀!」
沒想到她回答得那麼爽快。
「反正你會忘記。」曾云說。
「我才不會忘記。」我說。
我不知道曾云最後有沒有算字數,可能有也可能沒有。上週五上課時,曾云自己把本子交給我,說:「我寫得很棒喔!」「而且老師我把你男朋友寫得很大。」
把我男朋友寫得很大是什麼意思?回到家,我把本子翻開來看,喔喔喔,「男朋友」三個字,寫得特別大!
曾云說自己寫得很棒,嗯,確實是很不錯。她把覺得下田很噁心以及不敢吃蛋糕這兩件事都寫進去了!整篇文章的重點就是這兩件事!
老實說,我讀完文章後第一個反應是大笑──曾云既不想下田,不想吃那一口蛋糕,如果可以的話最好不要寫文章──但最後她還是都做了,真是辛苦她了!
(瞇)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