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1日 星期四

害怕


害了怕,害了怕這種病,不是病
不是病卻害怕著
這是害怕

2011年3月29日 星期二

我在寫就好




《出詩》雙封面


在寫文之前,我先讀了破風方丈的點亮我的火。就像讀他在出詩01中的〈新世紀御宅說(一)電車男是御宅嘛?〉一樣,我邊讀邊笑。

笑有兩種意思,一是內容確實有意思,當然〈電車男是御宅嘛?〉跟〈點亮我的火〉的有意思不一樣,但他們共同的意思是:我讀得下去。

3月27日,我拿了七本《出詩》回家。三本是幫朋友買的,兩本是自己買的,兩本是寫稿和問問題獲贈的。老實說,拿了這麼多本我讀下去的並不會就乘以七,但它們在我的背包裡有一種飽食感。就是這種飽食感欺騙了我,讓我在年少時買了不少詩集與書,但全被束之高閣。

買書常有種錯覺,以為買下它就讀完了。我到底有多少本沒讀完的詩集呢?我想沒讀完的應該比讀完的多。

沒讀完的原因有很多,但不管是什麼原因總之我就是沒讀完。沒有讀它對你來說就沒有意義,買100本都沒有意義(只對出版社有意義)。

《出詩》發表會時,我看著在場的這些人,我想:究竟有多少人會讀完這它呢?你可能會說沒有人讀雜誌從頭讀到尾的啦!這樣說是也沒錯,但不知道為什麼,我就是會想這個問題。我總覺得,大概只有編輯會從頭讀到尾吧,作者應該是先看自己寫的那一篇,讀者的話就挑有興趣的看我想。

那我呢?我回到家裡拿出一本來翻,沒想到翻著翻著就讀完了。

因為它變成紙本

在這裡我先岔個題。我要先說,我讀完它很大的一個原因是因為「它是被印出來的紙本」;本來我想先談內容,為什麼這一整本刊物我可以讀完,但我後來發現,其實早在我拿到它之前拉麵就傳給我好幾次尋求校對了。但是,我總覺得文章好長喔,我沒有辦法在電腦前讀完它。

沒想到,變成紙本的《出詩》,加上美編排版,文章長度竟然起了變化。我翻了一下,喔!每篇兩三頁,最多不超過四頁,「感覺」不長嘛!然後就開始讀了。(從這點可以發現我很懶)。

意外的很快讀完《出詩》,剛好回答了我最近在問自己的問題:到底是紙本書還是電子書好呢?這當然不是絕對的二選一,只是,就這次的經驗來說,變成紙本的《出詩》我讀完了,還感受到與文本契合的美術;如果是電子書的話,大概只有在我當編輯的時候,才會從頭讀完它吧。

作者想說什麼的企圖,以及態度

那麼內容呢?

不是說所有印成紙本的東西都會被讀完,如果是那樣的話,那我家所有的書我早就讀完了。所以重點還是內容,形式只是傳達內容的媒介。

並不是因為這幾位作者都是朋友,所以我說好聽話。怎麼說呢?現在我也沒有辦法說它們到底哪裡好,我只能說:我讀完了。

言語無味的東西,我根本讀不完它。大部分時候我會讀完一個段落(我自己覺得的段落),在讀完一個段落之後,我便會知道這篇東西值不值得我繼續讀下去。作者想說什麼的企圖,以及態度,會在他的文章中表現出來。大概只要讀一下,就會知道這個人的態度了;如果我感覺到了,我就會慢慢讀,讀完它。

我不會說這些文章很了不起,非讀不可。讚詞是不需要的。

不過,藝文刊物的味道還是有點重

不過,我覺得它看起來還是像一本藝文刊物。我本來以為它會更酷一點,或者,更有區隔性一點。現在的《出詩》看起來,還是像文藝青年會讀的刊物,這與我剛開始的以為,以為出詩想吸引非文藝青年的企圖,有一點落差。

我想到發表會中提到,「把餅做大」的問題。

但話又說回來,老實說,我自己覺得詩這塊餅,不可能大的。就像我覺得「兒童哲學」的餅不可能大。餅大代表它成為流行文化了;流行文化沒有不好,只是,某個東西之所以會流行,代表那個東西已經變成了被崇拜的偶像,被喜歡、被追隨、被複製。

如果《出詩》想做的,是希望可以影響一些人,讓他們能「秉持自己真正的心意去創作、去愛護自己跟周遭的人群。」那麼,好好做這塊餅就好了,不用去想怎麼把餅做大。

所以,前面那句「藝文刊物的味道還是有點重」,就把它忘記吧!如果真正想說想做的東西,就是長成這個樣子,那麼,就這個樣子吧!

「不敢說自己是寫詩的人」以及「不想說自己是寫詩的人」

發表會那天,第一次遇見七號咖啡館的老闆,黑俠跟龍青。老實說我不認識他們,因為我不是詩壇這個圈子裡的人。

黑俠問:「你也寫現代詩嗎?」
我遲疑了一會,然後竟然有點結巴的說:「嗯……嗯有寫一點東西。」

然後黑俠問寫什麼,我說寫寓言。回答完之後我才發現這回答真爛,詩不也是一種寓言嗎?

每次有人問寫不寫詩這個問題,我都不知道怎麼回答。這其實是一個簡單的問題,如果他問的是小說或散文,我都可以很坦然的回答,有或沒有。但唯獨詩,這個面貌模糊的東西。

那段對話顯示:我「不敢說自己是寫詩的人」,或者,「不想說自己是寫詩的人」。

因為我不喜歡現在那些被稱為「現代詩」的詩的樣子。不是所有都討厭,而是它們整體所呈現的樣子。你知道,就是那個樣子。而那個樣子,居然是我小時候以為的、甚至覺得自己喜歡的,那個樣子。

前陣子我整理以前的剪報。真的是很久很久以前的剪報,現在沒有人在做剪報這種事了。我以前會剪副刊上的詩,我以前是那樣的人。前陣子打掃房子,我翻出檔案夾,拍掉灰塵,將剪報一張一張取出,決定要留下的,以及丟掉的。最後我留下幾則有趣的「新聞」,剩下的全丟了。那些副刊的詩,全部丟掉了。

那些詩都很爛嗎?我不敢這樣講。但套方丈的話,它們無法「點亮我的火」。

發表會上認識了《出詩》作者之一劉信義。他的畫很棒,他的畫像詩一樣。我們聊到詩,他說,高中的時候,他曾經手繪渲染好幾張紙,然後將他們裝訂起來,在上面寫了很多字。他不知道那個是不是詩。他問我:

「你覺得那個是詩嗎?」

我現在可以回答這個問題了。

「我沒有讀到,怎麼會知道呢?詩,不只是形式的問題,是內容的問題。」

詩被神聖化了,所以我不敢說自己懂,自己在寫;詩的樣子被刻板化了,所以我不想說自己在寫。

但我還是在寫。詩也好,寓言也好,什麼都好。寫得好也好,寫得不好也好。是詩人也好,不是詩人也好。重要的是,我在寫,我在寫就好。

2011年3月23日 星期三

未經訓練的左手(給《出詩》2)


有次我給Y看一張小孩的畫。


「你看,畫得好好。」

Y看一眼沒多說什麼。我說,我沒辦法畫這麼好。Y說話了,哪有,哪有那麼好。我說有啊,你看這個線條和筆觸。Y還是說,哪有那麼好?哪裡好?到底哪裡好?

Y問,到底「哪裡」「好」呢?

看來,「我覺得的」「好」,Y並不覺得。

如果我們要討論「好」(關於美感),討論「覺得」(關於主觀),這也是很有意思。但是在那個當下,我想到的不是這個。

我想到的是,我喜歡那張小孩畫,是因為「我畫不出來」。

當然,也不是因為我畫不出來我就喜歡;別人畫得出來我畫不出來的,這個世界多得要命,所以並不是因為這種原因。我邊看著那張畫,右手一邊拿筆亂拉線條,然後,我慢慢知道,常畫畫的這個自己知道,那張小孩畫的線條,是我這個已經懂得拿筆畫又經常畫的人,現在再也畫不出來的。因為我的肌肉,已經不是剛開始拿筆的肌肉了。

這麼說,我覺得「沒有被訓練過的肌肉所畫的畫」,比「被訓練過的肌肉畫的畫」好嗎?

嗯,這好像不是好不好的問題,也不只是肌肉的問題。

然後我想到我的左手。我想到,未經訓練的左手。

我把筆,換到左手。然後在紙上寫「未經訓練的左手」。



寫的時候,第一筆下去的時候我就感覺到,我很難控制我的左手,應該是說,我不太知道要怎麼控制她。我知道字要怎麼寫,知道筆劃的方向,可是我沒有辦法讓它照著「我想要的樣子」被寫出來。

字寫完。我在旁邊畫畫,同樣用左手,然後就是你看到的這些樣子。



然後我又試著畫圓圓和方方。


我的天呀!還真是不圓也不方。
寫完畫完後,我想像那個小孩寫的字,會不會跟我用左手寫的一樣,難看?

我用「難看」來形容自己的字了,哈哈,如果用現在大部分人評斷字好看或難看的標準,確實是難看嘛。好吧,如果說好不好看難不難看是主觀的問題,那麼,我可以說我用左手寫的那些字「不端正」吧。

我想起小時候學寫字:第一格照著本子上的印刷體字描;照著描,照著寫,才會端正。我想起小時候的描線著色簿:照著本子上的虛線畫,著色不能超出空格;照著畫,才會漂亮。

字要寫端正,畫要畫漂亮;字要寫端正,畫要畫漂亮。慢慢地我們學會了寫字和畫畫,我們的肌肉學會了寫字和畫畫,我們的腦跟我們的心也學會了——



字要寫端正,畫要畫漂亮。



怎麼辦呢?
現在的我,可以用未經訓練的左手,來畫。可是,如果我用左手一直畫下去呢?或許我應該用未經訓練的腦和心來畫來寫,可是我能嗎?

我的右手沒有不好,左手也沒有不好。已經吃了太多東西的腦子和心,沒有不好;學會了沒有什麼不好。

學習與訓練,沒有不好。只是很容易以為那是正常,那是好。忘了還有另一種,其實是本來的。更難的是,你會了就拿不掉。

所以我愛小孩的畫。Y說得也沒錯,那張小孩畫也沒有那麼好。不是好不好的問題。是,我透過它明白了我會的,以及我不會的;本來會的現在卻不會的。

我愛小孩的畫,以及他們說的話。或許我再也沒有辦法,再像小時候的自己,那樣認識、思考世界,但是我知道她是存在的。她是存在的,並且還有許許多多小孩繼續誕生。


PS.第一張小孩畫作者:蔡岳辰。


2011年3月21日 星期一

塞在橋上





塞在橋上
哪裡也到不了

車上
要去這裡那裡的
全部都
什麼地方都
去不了

無預期
被塞在橋上

你塞在橋上
塞在橋上的你拿出紙筆
寫下被塞在橋上的自己
在自己的位子上
然後
你看著自己正在寫畫的手
再看看窗外

你被塞在橋上

你繼續寫畫著
偶爾停下來
閉上眼睛
再睜開
睜開時車子稍微動了一下
往前
一步
又
停下

窗外
橋的護欄
有綠色的小葉子
你不知道他們是從哪裡
長出來的

坐在你身旁的男子
翻著財經雜誌
走道隔壁的高中女生
戴著耳機
穿著套裝的女子
跺了一下右腳

司機
走走停停

車子
走走停停

你
走走停停

不是你決定的
不是車子決定的
不是司機決定的
當然
也不是你身旁的
翻著財經雜誌的、戴著耳機的、跺右腳的

會不會下不了橋?

你突然這麼想

車子這時動了
開始快速前進
你很高興
拿出手機
傳了一封簡訊

大概再二十分鐘就可以到了。

你按下傳輸鍵
看向窗外

聽見一聲緊急煞車

2011年3月20日 星期日

2011年3月14日 星期一

人體實驗:早上八點起床(20110314)

這幾天整理了非常多東西。該丟的、該收的、該安排的。還包括了困難的人的關係。

都整理好了,以後就不用再煩心了嗎?怎麼可能。

亂是常態。

如果亂是常態,為什麼還要整理呢?
亂雖然是常態,但如果不理,許多事便不會明白。

今天是十點起床。

最後一天了。我只有一天按實驗規定早上八點起床。嗯,如果嚴格來說的話,一天也沒有。因為三月十日那天的起床時間是七點零六分。

雖然結果是這個樣子,但我似乎獲得了實驗以外的東西。

2011.03.14起床時間:10:00

2011年3月13日 星期日

人體實驗:早上八點起床(20110313)

明天會八點起床嗎?
明天還沒到,我就開始想這個問題。

今天吃了霜淇淋;
西門町有人喇舌、有人拉問卷、有人拉二胡;
寫了四個句子;
從西門町走到南京西路;
買了床單(想了半個小時);
修補了一個布袋、一件毛衣;
又開始畫畫了。

今天有好多好多,雖然十點才起床。

2011.03.13起床時間:10:00

是2011啊





好高興我又開始畫了!

2011年3月12日 星期六

人體實驗:早上八點起床(20110312)

過了八點之後,我還是在睡。

但我在八點整還是醒來,因為手機響。響了之後我毫不考慮的關掉鬧鈴繼續睡。今天沒有必要這個時候醒來,我打算睡到滿足。我閉上眼後又開始想,沒有必要?那麼,什麼事是有必要的呢?工作?約會?(真是要命,我到底能不能什麼都不想地睡呢?)

沒有工作也沒有約會的時候,就沒有必要早起?

我越來越懷疑,早上八點起床這件事對自己的意義。我訂下了實驗規則,卻又不好好遵守,我感覺到自己並不打算好好遵守。我總是想,今天又不忙,不忙著出門,何必跟自己過不去呢?睡到自然醒不是很好嗎?

我想起剛開始訂這實驗時,我希望自己能因為這個實驗身體變好(前提是我相信早睡早起與身體健康的相關性)。可是,我卻在每晚超過十二點還未入睡時,對自己說:「誰說早睡早起就一定會身體健康?」

所以說,我根本就不想早起?如果我真的想,會說沒有必要嗎?

今天是十點五十四分。

2011.03.12起床時間:10:54

2011年3月11日 星期五

人體實驗:早上八點起床(20110311)

買,不是為了丟。丟,不是為了買。

我們生活中的東西,真的太多太多了。但真正需要的,有多少?

今天在高中同學家醒來。前一天幫她搬家。我們在一團混亂中入睡,在一團混亂中醒來。

她有很多收納東西的器具。但收納的同時,又多買了一件器具。

幫她將其中一箱東西分類好後,我走到陽台。還好,往外的窗外,就是空空的、空空的一片綠意。

看見一隻白鷺鷥。牠什麼都沒有,所以飛得起來。

八點起床還是失敗了。但今天覺得這件事一點也不重要。

2011.03.11起床時間:09:30

2011年3月10日 星期四

人體實驗:早上八點起床(20110310)

現在是早上七點五十六分。

昨天十一點半入睡,睡得算好,雖然月經來。早上六點五十六分醒了,想上廁所,卻又賴著。不過這種事情沒有辦法忍,七點零六分,我起床了。

起床梳起完畢弄蔬菜給斑斑吃。看斑斑吃蔬菜,總覺得很好吃。今天是地瓜葉、小黃瓜、紅蘿蔔。

心情輕鬆不起來。

今天一整天的行程都是滿的,一直到晚餐。

輕鬆不起來不是因為行程,而是討厭的一些行政狗屁。

2011.03.10起床時間:07:06

2011年3月9日 星期三

人體實驗:早上八點起床(20110309)

今天比昨天早起四十分鐘,意思是又賴床了。賴床時其實沒有熟睡,一直想著再十分鐘就好,就這樣,12個十分鐘過去。

我邊睡邊想著自己為什麼會這樣賴著——「我明明不想」,我覺得。但是,如果我「真的不想」的話,怎麼會這樣呢?當然我沒有想出什麼東西來,我在睡,只有在那剛被手機叫醒的前幾分鐘或前幾秒,閃過那些念頭。

最後還是起床了,時間是十點零分。

2011.03.09最終起床時間:10:00

2011年3月8日 星期二

人體實驗:早上八點起床(20110308)

八點手機響,睜開眼睛,看了一眼手機,又閉上眼。閉眼後到再睜眼,經過九分鐘,因為手機又響;但那九分鐘,十分長。我不理解為什麼要找自己麻煩,要叫自己早上八點鐘起床,瞬間我忘了昨天定下這個實驗的意義,現在的我只覺得身體的感受最重要,什麼意志力、什麼自我訓練,哪們子鳥事!尤其在忙碌一週後,閒閒無事的上午。

九點四十八分,手機又響。這次是Y打來的。他說已經上車了,在最後一秒。我想著Y早上八點鐘就起床了,接下來的一個禮拜,在水里的他應該也是每日早起。

但我的背還是很痠,腰也是,加上溫暖是那樣令人怠惰。我又闔上眼睛。再睜眼是十點四十四分。

中午接到M的電話,要約週四早餐,八點半的早餐。

我說好,就約早餐。我想著至少第三日,我可以依實驗計畫八點以前起床。

如果第二日的早起還是失敗的話。

2011.03.08最終起床時間:10:44

2011年3月7日 星期一

人體實驗:早睡早起

實驗:每日早上八點起床,維持一週(2011年3月8日——3日14日)。

想要早睡早起,但又不是很想。所以實驗看看。
先實驗早起,再實驗早睡。想知道是早起難還是早睡難。
雖然,八點對很多人來說,一點也不早。

2011年3月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