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跑步,不小心又戴起耳機。我可能是喜歡上透過耳機仔細聽音樂的感覺。現在聽音樂經常是背景音,而跑步的時候戴上耳機,明明是熟悉的歌卻立體起來。今天聽黃玠,綠色的日子,聽到〈存在〉那首,天啊那個左手按和絃在那邊滑的聲音,聽起來好痛,聽起來皮好痛(雖然按的人本身應該不會痛),可能是因為歌詞痛,旋律很輕快,歌詞卻痛。
「大年初七那天
是我們最後一次和解
你沒說的太多
看來這次你真的不想妥協
一個小時之後
我發覺到你有點累
我沒有說太多
你的心早就飛出 現在這個房間」
「終於我要面對這事實
終於我不用再壓抑
我的手 我的吉他 我的牆壁 都成了
我發洩的工具」
是這樣所以在那邊滑弦嗎......聽起來很像用指甲刮玻璃。
聽到〈香格里拉〉,真的是二十五歲會寫的歌。
「我以為認真去做就能實現我的夢
以為寫首好歌走路就能抬起頭
以為騎摩托車旅行就能變英雄
現在的我失去了衝動」
「有才華的人唾棄金光閃閃的獎座
親愛的 Cobain 是否也曾愛慕虛榮
希望有人衝破疑惑帶我向前走
現在的我變得好懦弱」
一邊跑一邊聽,明明都四十七歲了還是很有感覺,還是因為四十七歲了所以更有感覺?跑的時候想著,這歌就是二十五歲,二十五的歌只有二十五能寫,二十五只能寫二十五的歌,寫下二十五的字,活成二十五的自己。無法超過。現在也是。
ㄟ,我是要寫跑步日記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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