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餐讀完《不良品》。讀完之後我對Y說,「這不是什麼不良品啊,這就是一個女兒跟她媽媽的故事。」」「好吧,她小時候的家確實可能跟別人不太一樣,但就只是比較窮困一點。」不過當我說到「就只是」的時候,我停頓了一下,因為我突然感覺到我的「就只是」對窮人來說可能不是就只是,而是「全部」。
但我還是覺得這本書的重點是女兒跟媽媽之間那些複雜的情感,還有女兒寫她自己。一直到我注意到小說的原書名是《My name is Lucy Barron》,我突然明白了,這才應該是書名啊,這就是那個女兒的角色,這就是露西‧巴頓在寫她自己。
我不曉得是不是因為如果書名譯成〈我叫露西‧巴頓〉會不好賣?大眾可能搞不清楚這是一個什麼樣的故事?所以把露西‧巴頓年少時候的家的困苦抽出來,把露西‧巴頓與母親的緊張感歸因於他們那個窮困的家,所以替書名取了「不良品」這個名字。但我從剛開始讀就覺得故事內容與「不良品」有著距離,因為裡面讓我動容的全都是露西與母親的互動。
整個故事從露西開刀住院開始。露西已經結婚了,有兩個小孩。露西的媽媽來醫院看她,「露西的媽媽來醫院看她」──我這樣寫,感覺很輕描淡寫,但其實露西跟她媽媽已經像是兩個世界的人,她們好多年好多年沒見了,她非常訝異媽媽怎麼會出現,但當她聽到媽媽叫她小名的時候,她又感到溫暖。
媽媽來看女兒,在椅子上打盹。女兒說要不要請護士搬張折疊床來,媽媽說不要。媽媽就這樣好幾天都坐在椅子上睡覺。媽媽與女婿的關係並不好,這次來看女兒是因為女婿打電話給她,但從頭到尾她沒有跟女婿見到一次面,她不想跟女婿見面,她說自己出了機場會搭計程車,不需要人來接她。
所以整個故事主要就發生在,媽媽來陪女兒住院的那幾天,她們之間的對話。然後作者很自然地寫到露西小時候發生的事,露西想起小時候發生的事,她想知道媽媽是怎麼想的。媽媽卻不回答,像是沒有聽見一樣。
但媽媽對露西說了一句話:「看看你現在的生活。你義無反顧地向前行,並且……成功了……」媽媽對露西說。我讀到這段話的時候心情很複雜,那聽起來有一種「你看你,你這樣一直向前走,把我們拋下……」,但媽媽同時又對女兒現在的生活感到欣慰。
讀到這裡我忍不住想起我跟媽媽的對話。我媽也會說「你都想做什麼就去做什麼……」,當然我知道媽媽那樣說是出自擔心,擔心女兒的決定錯了,就像露西的媽媽一直覺得女兒嫁錯人一樣。露西不服氣,但媽媽說,「我就是知道。」
當然媽媽有的猜對了有的猜錯了。露西後來確實離婚了,但她不後悔自己的選擇。
整部小說以第一人稱去寫,也就是露西‧巴頓寫她自己。但這部小說的作者就是「露西‧巴頓」嗎?應該不是,從生平簡介來看應該不是,但裡面那些關於「寫作對自己的意義」的描寫,我想是真實的。露西‧巴頓在小說中是一個想要寫作,後來又真的以寫作為業的女人──
「我想起傑瑞米對我說的,要當作家,必須毫不留情。我想,之所以不去探望哥哥姐姐和父母,是因為我一直投入於寫一個短篇,時間總是不夠(但也是我自己不想去)。時間真的總是不夠,再後來,我明瞭,假如繼續維持那段婚姻的話,我將寫不出下一本書──寫不出我想寫的那種,所以就離了婚。但其實,我覺得毫不留情的意思,就是用行動展現出牢牢把握自己,也就是說,表現出:這就是我,我不會去自己不能忍受的地方,我不會維持一段不想維持的感情,我要把握自己,在人生的路上向前衝刺,即使像無頭蒼蠅般,我也要走下去!這才是毫不留情,我想。」
這是露西‧巴頓。那這是不是作者伊莉莎白‧斯特勞特呢?我不知道,但我想很有可能。
我喜歡《My name is Lucy Barron》這個名字勝過《不良品》,但這不減少我對這部小說的喜歡,因為我喜歡露西‧巴頓的毫不留情,那個不留情不是因為沒有愛,她愛她的母親,家人,她愛她的前夫,她愛她的小孩以及所有曾經友善對她的人,但這些愛不會阻礙她「做自己」。「做自己」這句快要被用到爛掉的詞,這說起來那樣容易卻又那樣不容易。
這是我第一次讀伊莉莎白‧斯特勞特的小說。她說故事的方式與傳統敘事不太相同,有些篇章極長,有些極短(只有幾百字)。我喜歡她說故事的節奏,我喜歡她從某一點某一角掀開,有的說很多,有的只說一點點,讓讀者自己去拼湊與感覺,有關露西‧巴頓這個人,以及露西‧巴頓的家。
2020年10月29日 星期四
《不良品》─My name is Lucy Bar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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