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完稅與繼承,今天終於全部跑完。既然都走過這一趟,就留個紀錄備忘。以下簡單條列:
1. 請醫院開立「死亡證明書」。
2. 到戶政事務所辦「除戶謄本」。
說是「除戶」,但如果離世者不是戶長,應該不算除戶(因為戶長還在),但現在通稱「除戶」。除戶後,戶政會給你一張新的戶籍名簿,你再申請「現戶全戶含非現住人口」的戶籍謄本,這就是所謂的「除戶謄本」。
3. 到國稅局申調離世者的「財產清單」。索取「遺產稅申報書」(也可上網下載)
有些財產不在清單內,比如基金、保險,就要自己如實申報,沒有申報的話無法辦理繼承。若離世者的財產龐大,可向國稅局申請「金融遺產查詢」(但需要約一個月的作業時間)。若財產簡單,可親自跑金融機構辦理離世者的資產證明。
4. 到金融機構辦離世者的「資產證明」
(1) 此資產證明是之後國稅局要辦完稅用。
(2) 離世者若有保險,建議先跑保險公司,因為理賠資料出來的時間約需一個禮拜(快的三到五天)。銀行的資產證明作業時間比保險公司快。
5. 資產證明完備後,就可到戶政事務所「申報遺產稅」,跑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6. 取得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就可至銀行辦繼承。
繼承所需文件,除了完稅證明,以及被繼承人與繼承人之身分資料等,還需準備「遺產分割協議書」。這很妙,其實弟的遺產全部會轉回媽的名下,但因為爸爸也是法定繼承人之一,所以在流程上需要擬定一份「遺產分割協議書」,協議這些遺產全部由媽媽繼承。有點神奇的步驟,因為根本就沒有分割,但就是一個要跑的流程。
備註:
1. 以上流程其實也不複雜,但因為剛開始並不清楚順序,以及究竟需要哪些資料,所以花了不少時間詢問與確認。比如:要辦繼承前,需先辦完稅,而辦完稅需要先有資產證明。但第一次去銀行詢問繼承時,行員並沒有跟我們說要先辦資產證明,只跟我們說要先去國稅局辦完稅。後來去到國稅局才知道,辦完稅要資產證明......所以又繞回銀行辦資產證明。(鬼打牆,還好是我在跑,不是我媽在跑)
所以寫下簡單的流程,讓有需要處理遺產稅的人有個大概的概念。
2. 這次的遺產稅申報與繼承,並沒有處理到土地和房地產。若有,就需要跑地政申請土地登記之類的(詳細資料請自己查)。
3. 跑完稅與繼承流程時,幾乎每個單位都會用到「死亡證明書」與所謂的「除戶謄本」(前面解釋了,其實就是「現戶全戶含非現住人口--戶籍謄本」)。雖說有些單位可用副本,但有些單位需正本,建議可視資產的複雜度來決定你需申請的份數。
比如,「死亡證明書」的部分,我這次總共用了8份──申請火葬1份、樹葬1份、戶政申請除戶1份、國稅局財產清查1份、遺產稅申報1份、國民年金申請喪葬津貼與遺屬年金1份、銀行與保險公司共4份。
4. 各個單位在接受申請時,所列出的準備資料經常都會有:
(1) 往生者除戶謄本
(2) 往生者全戶戶籍謄本
(3) 繼承人現戶戶籍謄本
但其實戶政現在會將這三種資料打在一起,叫做「現戶全戶含非現住人口--戶籍謄本」。所以如果有單位跟你要上述三種謄本,你就是給他「現戶全戶含非現住人口--戶籍謄本」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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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跑完後,我爸說,這樣你有經驗了,「下次輪到我跟你媽,你就有經驗了。」我說,這種經驗還是不要有比較好。爸說,人都會走啊。我說我知道,但這經驗來得太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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