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4日 星期五

在臺北走路

很諷刺,我在臺北走的路,比在鹿野多。上臺北來工作,或參加活動,從這裡到那裡,有捷運可搭,而捷運之外的路程就是走路。一天分成三段,就有三乘以二的這裡到那裡。今天從青田街靠和平路的這端,走到東門,然後在捷運裡走,黃色的線轉藍色的線,再從東門走回青田街靠和平路這端。回借宿的朋友家稍作休息,再從青田街走到古亭,在古亭附近繞,走到師大,走到和平東路,再走到青田街。拜google所賜,我可以輕易知道白天的路程是1.5公里,晚上的路程是2.5公里。在鹿野,我很少一天走上四公里的路。
 
我其實還蠻喜歡走路的。很奇怪,在鹿野空氣好不走,在臺北才在那邊走。但其實我不討厭在臺北走路。很多人不喜歡臺北,但我卻不是因為討厭臺北所以離開。
 
我不是因為討厭臺北所以離開,卻真的回不去了。
 
今天跟朋友聊到臺北的房價。我說,這幾天看到一個臉友po的租屋資訊,臺電大樓站雅房出租,七千塊含公共廚房。臉友很心動想著這麼好的物件是不是該趕快下手,我想的卻是我根本就租不起。
 
照我現在賺錢的方式,根本租不起。我也不想在賺來的錢上花那麼大的比例在租屋上。
 
我租不起,也回不去,覺得房價地價不可思議,卻也覺得沒有什麼好批評。人生有各式各樣追求的東西,與活著的方式。我只希望每個人都能真正的選擇,而不是被選擇。
 
當然,每個人都能真正的選擇,是神話。但是今天,我聽到朋友說,她從正職轉為part time,為了給自己多一點自己的時間,而不是被工作佔滿。我知道後覺得很開心,真的很開心。
 
選擇被工作佔滿,或被賺錢佔滿,或選擇生活,我覺得都好。只要那是你真心選擇,而不是被迫選擇。但一個人要如何才能擁有選擇的能力,或權力呢?
  
嗯,怎麼寫到這裡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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