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無法用蘋果切蘋果。你無法用柳橙切柳橙。然而,如果你有一把刀,就可以切蘋果或柳橙。或是剖開魚的下腹部。又或者,倘若你的手夠穩,刀也夠鋒利,你還能割斷臍帶。
你可以劈開一本書。測量厚度的方法不少,不過沒什麼讀者會拿刀來測量書本的厚度,亦即從第一頁一口氣砍到最後一頁。為何不這麼做呢?我很納悶。
你可以把刀交給另一個人,猜測對方願意弄出多深的傷口。你可以是造成傷口的人。
半顆柳橙再加上半顆柳橙並不會變回一顆完整的柳橙。這就是我故事的開端。有一顆柳橙不覺得自配得上刀子,有一顆柳橙從未幻想過要變成刀子。切割與被切割,在當時我都不感興趣。
──李翊雲,《鵝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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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開始之前我先想貼上這段,這段讀不出故事卻吸引人的文字。它是故事的開頭,卻也像是結尾,甚至我揣測這是作者先想好了結尾,只是移動到開頭。也有可能因為這是倒敘的寫法,事情已經過去了,現在「我」去寫它。
「我」,故事的主述者艾妮絲。這是艾妮絲與法碧安的故事,兩個十三歲的法國少女。但我並不打算描述這是一個怎樣的故事,它很吸引人,但真正觸動我的不是情節,而是法碧安和艾妮絲之間的對話,讓我覺得像是照鏡子,讓我再一次思考──寫作是什麼?作者是什麼?虛構與寫實何者更接近真實?以及究竟為什麼寫?
法碧安與艾妮絲合作了一個故事,一個說,一個寫。她們的故事要被出版了,但封面上只會有艾妮絲的名字。艾妮絲問法碧安,為什麼不想讓自己的名字印在書上?
「是妳寫下故事的。」
「是妳編出故事的。」
「我沒興趣當作者。」
「為什麼?」
「我當自己就夠了。」
讀到這句時我感覺被搖了一下。我想起我讀過的小孩寫的文字,沒有一個想要寫上名字。可能是不知道要寫,更多是沒想到,而有些人是不需要。我對那些小孩說:「寫上名字才知道是誰的。」小孩說:「不用啊,我知道這是我的。」
沒錯,不用寫也知道是自己的。小孩沒有成為作者的需要,有需要的是別人,是世界。而大人對他們說,這很重要。
成為作者很重要嗎?
成為作者對故事本身並不重要。故事必然有一個作者,在說的當下,故事與作者已經產生關係,他們是一起的,再也切不斷。這是一個無庸置疑的關係,不需要特別標明。因此當我說「成為作者」指的是:標上名字。這是「我的」故事,從此之後可以對它主張權力。當故事成為作品,隨之而來的是權利與利益。法碧安在編故事時沒有想到這些嗎?她是沒有想到?還是她毫不在意?或是如艾妮絲所說,法碧安的野心與需求另在他方?
艾妮絲沒有野心與需求,而法碧安受到這兩者的驅使。「不過她對世界顯露的正好相反。野心會讓她把名字放到書上。需求會讓她看見這種名氣帶來的物質利益。然而那只是用世俗的方式去看待。法碧安想要做的,她必須做的,就是讓事情發生。」
只是想讓事情發生,有這麼純粹的人嗎?但法碧安令我想起寫作的純粹。
最初的寫作確實就像遊戲。而遊戲裡有真實。那些殘忍的故事像是法碧安隨口編的,直到多年後,艾妮絲才明白那當中有法碧安對生活的絕望,而她將這說成遊戲。
散文述說真實,而小說虛構。但虛構的小說可以更真實,無法直說的話透過虛構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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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碧安為什麼要玩寫作這個遊戲?
「我們寫書是為了讓別人知道我們怎麼生活,而且他們也會知道身為我們是什麼感受。」
「為什麼要讓別人知道身為我們的感受?」
「光是知道還不夠嗎?為什麼要花時間寫出來?」
「我們會覺得遊戲好玩,是因為它們讓我們感覺真實。」
艾妮絲負責問,法碧安負責回答,而這些問答令我一想再想。如果不打算成為「作者」,光是知道還不夠嗎?為什麼要「寫出來」?是為了想被看見或聽見嗎?法碧安要艾妮絲一起玩這個遊戲,她有寫出來的需要;艾妮絲沒有這個需要,她只是想跟法碧安一起玩。
艾妮絲問法碧安:「這個遊戲什麼時候會結束?」艾妮絲對自認為在拉拔她的湯森女士說:「我才不在乎我的事業。想要就給你。」艾妮絲並沒有成為作者的認知,因為她不需要,儘管她也擁有寫的能力。可是她不在意那些故事,不在意因為出版所帶來的名利,她只在意法碧安。
我也曾經認識很會寫,但不需要寫的人。或是很會想,但沒想到要寫的人。「作者」這種東西是,當你意識到自己的想要與需要,才會成為真正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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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鄉村天才文學少女的故事結束後,在兩個十三歲的少女長大後,在法碧安因為難產死後,艾妮絲面對真正的分離,此時才感覺到需要寫。開頭的那段關於切割,關於刀,我沒有讀過這麼深刻描寫兩人關係的文字。繼續往下讀後知道,法碧安是刀,艾妮絲是磨刀石。
艾妮絲一直以為自己與法碧安是兩個相同的水果,蘋果或柳橙。為什麼是蘋果或柳橙呢?或許那只是一種認為彼此是同類的比喻。但艾妮絲不認為自己跟其他的蘋果是同類,她只認為法碧安跟自己是一樣的;不僅一樣,還是一起的。
而法碧安也說:「你跟我就像白天和夜晚。」「有哪個時刻不是白天也不是夜晚的嗎?沒有。也就是說,你跟我一起涵蓋了全部的時間,我們擁有一切。」
艾妮絲與法碧安的幸福是,她們是「一起」的。但一起只是一種幻覺,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替另一個人感覺。法碧安知道,艾妮絲也知道。當艾妮絲離開家鄉又回來,她發現法碧安不一樣了。從前她們是「一起」的,而現在法碧安用她不熟悉的語氣說:「我不覺得你會懂。」
「我不覺得你會懂」是一種切割。幸福是「你懂的我都懂」。儘管我們都知道,自己無法替另一個人感覺,另一個人也無法替自己感覺。
但這不影響她們曾經感覺過幸福。法碧安要艾妮絲寫,她就寫;法碧安要艾妮絲成為作家,艾妮絲就成為作家;法碧安要艾妮絲離開家鄉去英國,艾妮絲就去;法碧安給艾妮絲一個虛構男友,艾妮絲就接受。法碧安拿著刀抵住艾妮絲的手臂要她閉上眼睛,艾妮絲便閉上眼睛。這是一種什麼樣的情感?艾妮絲是一個沒有自主性的人嗎?但艾妮絲說,說謊也是一種愛,而她唯一說過的謊,就是讓法碧安以為她空空的。
磨刀石沒有形狀。磨刀石平平的。但磨刀石很硬。艾妮絲跟法碧安擁有同樣的硬度,或是本質。儘管她們無法替彼此感覺,但她們找到了彼此。
「唯一能對我留下刮痕的人──當時,以及現在──就只有法碧安。」艾妮絲的父母無法。艾妮絲的丈夫無法。只有法碧安。
這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情感?這種幾乎只有唯一的情感。有多少人曾經擁有這樣的關係?這樣的關係是否令人幸福?我想像著這樣單純又炙烈的情感,那樣單一又全然。可一旦斷裂將令人陷入決絕的孤獨,一旦成長就必須面對這個世界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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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擁有類似的本質,一樣的硬度,但艾妮絲一直不懂法碧安的遊戲。直到多年後,她才明白法碧安那令她深深著迷的生命本能,同時是法碧安之所以需要書寫以及成為刀的原因。「我現在才知道,原來我們的故事有很多都是以法碧安的狂喜和絕望作為開頭,這兩種狀態我都達不到。只要我能夠當她宣洩狂喜與絕望的管道,她就能夠容忍生活。」可是她們的遊戲變調了,艾妮絲不再能是法碧安的出口,她的磨刀石。
「你看不出我們生命中最棒的時光已經過去了嗎?」
而法碧安在艾妮絲身上留下了深深的割痕。對艾妮絲而言,這才是真正需要寫的東西。
什麼是真正需要寫的東西?唯獨能在你生命中留下刻痕的。我一面讀《鵝之書》,一面思考寫作之於自己的意義。寫作有太多世界的面向,那些世界需要的,是自己需要的嗎?但人真的能夠如此純粹的去寫嗎?一旦進入世界,開始為世界所迷惑,是否能夠分辨得出那是世界想要的人生,還是自己想要的人生?
「如果我的鵝會做夢,牠們自己就會知道世界永遠無法一瞥那些夢境,牠們自己也會知道世界無權批評牠們。我活得就像我的鵝。」於是艾妮絲寫下了《鵝之書》,或說李翊雲寫下了《鵝之書》。小說是虛構,但倘若寫作需要誠實,那麼這是李翊雲想透過小說所說的話嗎?
──刊載於 OKAPI:https://okapi.books.com.tw/article/19482?loc=writer_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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