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日 星期二

兒童哲學八堂課


今天整理毛毛蟲檔案的時候,發現這篇東西:

要寫《兒童哲學八堂課》的心得記錄,感覺是一件頂耗時的事。因為我寫了五分鐘,發現思緒跳來跳去,很難很快寫完。可是我現在頭痛,又不想帶回家寫,所以我這次先寫我得到的,而不寫思考過程。

1. 經過討論才發現,自己對一些自己經常使用的語詞,並不清楚,比如「思考」、「文化」。

2. 兩件事物比較,我們的判斷是依自己所持的判準依據。比如,A說:「人與動物都有文化,只是程度上的不同。」這判準是將文化視為生活的方式。但如果,我們將文化視為「一代傳承一代,可累積的智慧,如教育制度、藝術、政治等。」那麼我們會得出動物沒有文化這樣的答案。

3. 「程度的不同」與「種類的不同」,視判準依據而定。如:依其組成分子判準,水和油是種類上的不同。依比重判準,水和油是程度上的不同。

4. 人與動物有個決定性的差別:動物改變自己適應環境(演化),人會製造工具來克服環境的限制(如:造飛機、造船)

5. 有一點特別感動的是:我們談到羅爾斯的正義論。正義是──以最大的力量照顧最少的弱勢,但我們的政府往往都做相反的事。政府,不是應該盡「最大的智慧」照顧「所有的人」嗎?

◆◇

如果讀完書都能寫點東西,那麼累積下來應該某種程度的可觀吧?

2 則留言:

  1. 這是什麼時候的兒童哲學八堂課啊,好酷哦..庭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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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是鴻銘老師的讀書會,
    有一次讀《兒童哲學八堂課》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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