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掀開自己的傷口給別人看?」
在某次以家族書寫為題的工作坊,有學員這麼提問。我說沒有啊,不一定要掀開自己的傷口,而且就算是掀開傷口也不是為了給別人看,而是因為另一個更重要的需要。其實我很好奇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提問?「因為家族書寫已經是一種文類,容易在文學獎獲獎,感覺大家都在掀傷口,可是我不想掀傷口。」那位學員這樣回答。
如果不是聽到他那樣說,我還真的不知道。在《滌這個不正常的人》出版後,當它被視為所謂的「家族書寫」我才認識了這個名詞,所以後來,只要是以家族書寫為題的分享中,我都會傳達一個想法──「不是為了家族書寫,而家族書寫。」我不確定其他也被視為此類作品的作者怎麼想,但至少我個人是如此。
黃宗潔在《家的奧義:解碼家族書寫的16種視角》前言寫到:「我必須承認,當『家族書寫』被視為一種固定的寫作型態,被視為(過度)自我揭露的文字形式,重複著類似的感情框架和召喚時,它其實令我感到不安。」
擔心家族書寫被「某種樣子」框住了,黃宗潔想試著鬆綁大眾對於家族書寫的想像,因此《家的奧義》十六種視角所列出的書單,許多都不是既定印象中的家族書寫。當我讀到她的連結與論述,會有一種對耶這也是一種家的想像。而在閱讀時最有感的是,我在許多不同篇章中,都能讀到與自己相關聯的,家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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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宗潔在「非典型家庭篇」中以《滌這個不正常的人》出作為討論文本,我自然是從這篇先讀,我很好奇她會如何論述。「親緣無從選擇,對某些人來說,卻可以創造。真正重要的,不在於身分標籤下是否具有血緣關係,而是剝除了所有標籤之後,我們如何對待彼此。」與《滌》一書對照閱讀的是《小偷家族》。黃宗潔在短短的前言中,點出真正讓我們成為「家人」的,不一定是血緣,而是「我們如何對待彼此」。
《小偷家族》裡的家人,彼此之間沒有血緣關係,他們是「自己選的家人」。在我成年北上讀大學後,我也覺得我有「自己選的家人」,儘管那時我還未「成家」,但才二十歲的我與當時的伴侶和同居室友,我們的關係緊密,一起度過了一段很長的年歲。當時我覺得他們就像是我的家人,比起真正的家人,彷彿更了解我、關心我。
許多人與原生家庭有著距離,我也是,我媽總說我北上讀書時,就一副很想趕快離開家的樣子。家是這樣,對某些人來說,彷彿沒有發生什麼事,就不用回去。但因為滌,我回去了。「我在想,如果滌不是現在這個樣子,我可能不會去想什麼羈絆,什麼罣礙,什麼聯繫。很有可能就是各過各的日子,只是名義上是父母姐弟。」
「現在這個樣子」是什麼樣子?繭居在家的樣子。從前的我認為血緣的羈絆像一條脆弱的線,卻也是血緣的羈絆讓我回去。有時我會想,如果滌不是我弟弟,只是我的鄰居或是童年玩伴,我會這樣回去跟他說上那樣多話嗎?但我也知道不只是因為血緣,因為血緣不保證愛。如同《小偷家族》中他們之間的羈絆並非因為血緣,而是因為彼此成了想要守護的對象。
而與血緣相關的,還有姓名。讓我先跳回書的第一章「姓名篇」──「這世上最短的咒正是『名』。所謂咒,簡單說來就是束縛。要知道,名稱正是束縛事物本質的一種東西。」這是夢枕膜在《陰陽師》的一段話,也是黃宗潔在「姓名篇」透過《同名之人》與《姓司武的都得死》想處理的議題。
說到同名之人,本名是菜市場名的我有切身經歷──小學一年級班上就有三個與我同名,所幸我姓廖,不姓陳,老師若連名帶姓叫還可以分辨。小時候我對自己的名字有些失望,覺得它太普通了:為什麼我有一個跟很多人重複的名字?後來在書中讀到一段關於名字的研究──「當大家都認為自己選擇了一個有點獨特又恰到好處的名字,它的流行率就會攀升。」讀到這裡我突然釋懷,啊,原來我爸媽是走在流行時尚的尖端……
名字,是一種期望,是來自家庭的一種禮物,而姓氏卻可能是一種束縛。黃宗潔為姓名篇所下的前言是:「姓氏作為『家』這個單位的辨識符號,是凝聚認同感的來源,也可能是『如怪物般吞噬成員』的深淵。但我們擁有以自由意志去動搖無形禁錮的力量。」
姓氏、血緣、基因,是我們逃也逃不掉的背景。在書寫《小廖與阿美的沖印歲月,還有攝影家三叔公》時,寫到那位與我有血緣關係卻不同姓的三叔公李鳴鵰,我看著他少年時的照片,他年老時說話的側臉,我發現他不說話時的下巴線條和我爸爸一模一樣。這很神奇,不是直系僅是旁系就能如此相像,而我也在自己身上發現與三叔公相像的東西。後來才知道我的曾祖父姓李,若非入贅廖家那麼我應該是姓李,有時我會想,如果我姓李而不是姓廖,我的人生會有不同嗎?
一個人的人生會因為姓氏而有不同嗎?「姓名篇」的另一本小說《姓司武的都得死》正好回答了這個問題──故事說的是一則奇特的委託謀殺案,姓司武的都得死。小說中的司武家因其獨特背景,整個家族單靠被動收入就不愁吃穿,卻也可能因為姓司武就莫名其妙枉死。這故事表現了姓名的庇蔭與束縛,但庇蔭只是表面,家族裡的人不並因為同姓而有所認同。對司武家的人來說,更能給他們「家人」感受的,從來不是形同陌路的原生家庭。小說裡寫:「家人的定義並不限於人,只要一起生活又有感情交流就是家人。我的狗當然是我的家人,而且比姓司武的親近很多。」
「的狗就是我的家人。」這又連結到「動物篇」。我覺得這本書就是厲害在這種連來連去的能力。裡面有篇短篇小說〈兔形目〉,「主角大衛強調自己不愛動物,也不認為家裡需要有個在地板上啪啪跑著的生命。但一如許多家庭的常見戲碼:經不起孩子苦苦請求養了兔子岡瑟後,孩子很快失去興趣,變成父母的責任。」
這讓我想起養了十二年的兔子斑斑。與小說情節類似,我並不是因為特別愛動物愛兔子所以養了十二年,而是因為某任男友從朋友家帶回了兔子但送不回去(他的朋友不要了),最後變成我在養。我只是基於責任,基於人道(兔道?),基於如果我不養牠們可能會死(是的不只一隻,還兩隻)。在因為不懂兔子習性而沒有留意的情況下,牠們交配懷孕了,兩隻兔子變成一窩兔子,我並沒有要開兔子園,因此努力送養到只剩一隻。這隻兔子也就是斑斑,後來便與牠的爸爸媽媽同住,就這樣我養了三隻兔子。因此我很明白書中所說「原是基於責任,日子久了成了習慣」,最後生出愛。
「能激起讀者共感」,是我在讀《家的奧義》時最常有的感受,不僅是「非典型家庭篇」「姓名篇」與「動物篇」,其他篇章我也是畫滿了線。比如「性別篇」中的《我的蟻人父親》,寫到父親表達愛的方式是沉默的──「然而,如何確定沉默意味著默認與支持,而非逃避與拒斥?」我也是很共感,想起了自己的爸爸,我們之間有著不能說的、不好說的,從前我將那視為逃避,後來有了別的解讀。而「犯罪篇」中的《我的孩子是兇手》,更直擊當自己的孩子成了殺人犯,身為母親的自己該如何面對那殘酷的現實,在1219北捷隨機殺人事件後,我忍不住又回頭去讀這篇。
就算沒有讀過《家的奧義》所提到的書單,我仍舊能進入作者想要討論的主題,這是本書厲害之處。而除了論述的主題,黃宗潔的連結能力很強,她能帶領讀者看往其中一個視角,移動到那個視角後,再從該處看往另一個方向。就算站在同一個地方,仍舊能夠向左看與向右看,視角不同,能看見的風景也就不同。
整本書讀下來會發現,家族書寫絕對不是印象中的,只是挖掘傷口,家的樣貌有太多太多,不是只有一種定義。因此黃宗潔說奧義,奧指的是深處、幽微的地方。家族書寫的十六種視角以及延伸出去的書單,彼此連來連去,一邊讀一邊連結自己的許多經驗,然後好想去把那些書找來看。
──刊載於 OKAPI:https://okapi.books.com.tw/article/19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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