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1日 星期四

2019.2.16 卡大地布部落 共識會議

剛剛把卡大地布部落針對「知本濕地光電開發案」的共識會議看完了。影片全長大概14分鐘。看完之後我覺得非常佩服他們。
 
佩服什麼呢?佩服他們在一個不對等的位置上,在一個廠商試圖以利益個別擊破的分化下,他們還是透過了部落會議,聆聽部落內「不同的聲音」,然後透過討論,達成共識。
 
有幾段發言我特別感動,也很欣賞他們的幽默──
 
有個族人的身分是警察,他在發言時說,「大家都知道我是警察嘛!我可以幹這種事嗎?」大家聽完後就笑,有人回說:「維護主權,可以!」警察又笑著說:「怎麼會有一個警察去跟縣政府搶土地?」又有人馬上回說:「因為是族人的部分啊!」警察就接著說:「是不是……」
 
「那塊地是我們的。我們有方法、我們有辦法、我們有我們的意願,我們就拿回來。」警察說。
 
另外還有人發言──我們真的需要那些補助款嗎?我們現在有因為那些補助款而餓肚子嗎?我們有因為缺錢而沒辦法看醫生嗎?我們要有堅強的意識,部落才會有真正的出路,我們才能真正為自己談判。
 
有人發言說,現在這個光電蓋下去,要三十年,請問人生有幾個三十年?你們有幾個三十年?我只有一個啦。上次開會我們有提到,請他撤案,他說那要再花五年。我覺得五年我可以等,我們部落大部分的人也都可以等。也就是說,不要急著開發,等有真正的對等協商,真正有清楚的計畫再來談。
 
其實,現行的部落諮商同意權的行使真的很荒謬,因為是在政府開發計畫都做好了,廠商都得標了,才要廠商去跟部落要「諮商同意」。這其實是對廠商也相當不仁,因為站在得標者的立場,當然會「用盡一切的力量」去取得部落的同意。而且取得同意還有時間限制,所以廠商當然會釋出利多,但這個利對部落來說是不是實質上的「利」?其實是相當令人質疑。
  
我很欣賞卡大地布的一點是,他們不是只是「我就是要」,或「我就是不要」。他們想表達的是,在權力不對等、資訊不充足的情況下,一切都要重新再談。而且他們也很誠實的面對自己的現況:
 
「現在部落並不適合倉促的去同意一個大型的開發案。而且說真的,我們準備的並不夠。」
 
然後蠻神奇的,我在看他們的共識會議時,我一直想到臺灣與中國的關係。我的意思是,當臺灣面對中國「以不對等的方式」釋出「利多」時,我們是否能像卡大地布部落的發言:「我們要有堅強的意識,部落才會有真正的出路,我們才能真正為自己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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