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這件事時,是把「人不可以打人」,解讀為「人不應該透過暴力使另一人屈服」。接著我想到兩個東西,一個是「進擊的巨人」。面對巨人時如果我不使用暴力,那麼就是等死;不過,那是在「面對巨人」的狀態下(巨人不是人)。但在現實生活中,在某些時候我們是否也處於「面對巨人」的狀態?就是巨人根本不管你的,不管你是要反擊還是屈服,它都不管你,它就是要吃你;我們面對的已經不是「人」了,比如戰爭裡的人。如果是面對「巨人」的話,我似乎不反對暴力,因為在「巨人」面前,我所做的已經不是暴力了,而是求生。
另一個東西是,打架。我說的打架,是那種我因為太生氣你也太生氣然後我們揍成一團的那種打架。我目前並不反對打架,因為我覺得那不是「以暴力驅使他人屈服」。不過兩者的差異我還在想。
但寫到這裡我似乎慢慢清楚,我認為「『人』不應該透過暴力使另一『人』屈服」,是建基在「平等」。若我將對方視為平等,那麼即使我有武力或權力,我也不會用它來強迫他人屈服。因為權力或武力而來的屈服是不得不,那麼這將成為一個比拳頭與比權勢的世界。
比拳頭與比權勢的世界,漸漸的會變成戰爭的世界。而戰爭世界裡的人多半都不是人了。他們本來是人,但為了生存下去,他們必須不把對方當作人。
所以與其說反對「打」,不如說反對的是「以武力或權力使人屈服」;反對的不是「打」這個行為,反對的是「打」背後的意念。所以如果打架是,我打贏你你就要聽我的,那麼我反對這種打架;但如果打架只是打架,只是一種情緒的出口,並不存在著你就要聽我的,那麼,我似乎不那麼反對這種打架?(打問號的意思是我還在想)
可是打架似乎也不像我寫的那樣可以如此明確分類?因為就算打贏的人並不存在著「你要聽我的」的意念,可是在旁邊看的人會覺得那人好厲害是老大?於是有一種打架好厲害那麼我也想要這樣的可能?
雖然學武術之人總是說,武力並不是要使人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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