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7日 星期三

知本濕地與我有什麼鳥關係



回高雄上課,明天無法去陳情。在火車上,我想著知本濕地跟自己的關係。
 
前幾天在弄懶人包,因為時間很趕,打壞了原本的作息。我嘴裡唸著知本濕地什麼鳥東西,講完之後自己笑,對呀,知本濕地都是鳥,不過,那些鳥跟我有什麼關係?
 
本來沒有什麼關係。老實說現在的關係也沒有變得多深厚。鳥依舊是鳥,我依舊是我;我在這邊過我的生活,只是在可能緊急的時候關心一下牠們住的地方。鳥依舊在那邊過牠們的生活,如果那個地方毀了,牠們就只是不見而已。
 
其實很晚才認識到知本濕地。大概是去年的九月,第一次在台東誠品聽蘇俊榮講知本濕地的鳥,那個豐富程度讓我這個不賞鳥的人非常驚嘆!驚嘆的不只是鳥類的數量,還有牠們與濕地那息息相關的生活習慣。怎麼說呢?在人類眼中是一塊荒地,但那是鳥的天堂。說是鳥的天堂而不是人的天堂,意思是因為沒有開發的關係,人們去到那邊,除非是老手,除非是在那邊候著,不然你也不曉得在哪裡會看到鳥,或是認得那些是什麼鳥。看不到鳥的人依舊覺得是荒地,而鳥一點都不在乎人類怎麼看待那塊荒地。
 
聽聞長期「關注」知本濕地的朋友說,那塊濕地現在之所以可以孕育那樣豐富的生態,是因為長期不被「關注」。我後面寫的這個關注,跟前面的關注不同,後面的關注是政治性的關注。之前三十二年來之所以不關注,是因為被認為無用,是因為開發失敗,因為不受期待,因為從人類角度那塊地可以不用去理它,於是它默默的長成現在的樣子。當然它也曾遭受風災,也曾經被人為火燒,但它都慢慢復原,有許多生命在裡面活著。
 
去年11月,第一次去到知本濕地,看到少數沒有消波塊的原始海岸線。migu第一次看見海,看見海,migu很害怕,海浪一靠近牠就後退。不曉得對migu來說,海是什麼樣的東西。
 
今天po了懶人包之後,有不認識的臉友說,縣政府已經做了可行性評估。老實說,雖然這只是我第二次看「可行性評估」這類的報告,但我已經發現這種報告都是先射箭再畫靶。我沒亂講,期末報告已經公告了,大家可以自己去看。這種可行性評估幾乎都是政府已經決定要做了,然後找個顧問公司來做可行性評估,然後讓顧問公司做出「可行」的結論。
 
最近在進行的「寫作工作坊」,在第二堂課我們討論了一段在法院詰問攻防的劇情,在討論的過程中,我們發現律師的角色其實就是先射箭再畫靶,已經先預設了目的地,所以質問的重點就是怎麼引導到目的地,如何讓法官做出有利於己方的判決。至於真相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或是到底哪一種判決才是「合適」,那不是律師的工作。我講這個,不是要批評律師,因為《王牌大律師》的堺雅人也這樣說,律師並無法知道真相,當律師的人不要自以為是。
 
我說政府所委託的顧問公司,都是先射箭再畫靶,跟律師一樣。那我們呢?我呢?我是不是也先射箭再畫靶呢?我是不是一開始就預設了知本濕地一定不可以開發的立場,來反對這次的開發案,然後再去找很多證據呢?
 
我記得我在還不了解知本濕地的生態前,我也曾質疑過太陽能光電板在那裡設廠一定是一件不好的事嗎?但了解之後(雖然說還不是真的非常了解),我對用濕地換綠能這件事非常困惑。最近我們在寫作工作坊上(又講到寫作工作坊),談到「兩難」的事,我們在兩難中來來回回,因為來來回回,所以會努力思考自己到底要做哪一個決定,以及自己做決定的原因。可是,有些事情不是兩難,而是到底有沒有必要。我的意思是,綠能要開發,但非得要用這塊生態豐富的濕地嗎?除了這塊地是屬於公有地,沒有徵收土地的問題,土地的所有權非常單純外(縣政府想怎麼用他們認為那是他們的權利),我想不出把太陽能光電廠蓋在知本濕地,對光電廠的好處。
 
不知不覺寫好多。
 
也有朋友問,好像很多關心生態的人,對這個議題很冷,為什麼呢?我也不曉得耶。可能這個議題的衝突性不大。它沒有非蓋在知本濕地的必要,但它蓋了對人們的生活也沒有什麼影響?就只是影響到濕地生態而已?而且那跟人們的生活那麼遙遠?
 
其實我真的蠻想知道他們怎麼想。
 
但明天就要陳情。想做的事還是先去做。有些人可能會覺得懶人包讀起來還是有一點對立的感覺?我也在思考這種對立的感覺對了解事情有幫助嗎?但為什麼我們總是會走到這個樣子呢?
 
(照片取自知本濕地人文生態展。攝影:高信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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