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6日 星期五

記憶


手就自己彈了
嘴就自己唱了
記憶自己出來
進到我耳朵裡面

◆◇

為什麼是「記憶」呢?為什麼是這兩個字呢?太喜歡問為什麼了,但我一開始並不是要問什麼的。

今天突然很想彈吉他。

拿起吉他,我彈從前那些我熟悉的歌,那幾首我自己寫的歌。很奇怪,跟彈鋼琴一樣,如果要我不用彈的將譜直接寫出來,那我是寫不出來的。那譜和指法彷彿不是在我的大腦裡,而是在我的手指裡;那詞也不是存在我的大腦裡,而是我的嘴,我的舌頭。

中間忘掉的,記起的方式是再去彈她,再去唱她,然後她就一點一點回來。我沒有去翻從前寫的譜,寫的詞;手擺在吉他的柄上她自己就會彈了,然後嘴就自己唱了,我的手和我的嘴都不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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