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段有限的時間內,你所做的事情件數,與你花在它身上的時間,成反比。
換成數字比較好理解。你用7天去做一件事,與做70件事,你花在「那一件事」與「那70件事」上的時間。
通常我們以為,用7天做一件事,那麼「那一件事」應該是比「那70件事」的事,要來得困難。
不過,我還少講了:你做那些事的速度。
有人做事速度很快。A需要花七天做的事,他只要一天,甚至七分之一天就可以完成。
但有時候,花多少時間,無關事情的件數、難易度、做事的速度。
而是:你願意花多少時間在它身上?
這就是數學以外的問題了。
瞇
回覆刪除是我太晚了
是我太晚了
真的,真的
願 美好
佚凡
佚凡,
回覆刪除好好生活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