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0日 星期五

兩種作家人生

在為人父母的恐怖歲月裡,我總是沒有時間,沒有心思去考慮任何長篇創作。當時我的生活狀況,照D‧H‧勞倫斯的說法,就是「忙到昏天暗地」,根本不允許我去想寫作的事。生活中有這兩個孩子,決定了我走上其他的路。他們說我要是真想寫作,完完整整的寫些東西,那就得改弦易轍,寫一些短篇和詩;寫一些只要有時間坐下來就能寫的短篇故事,如果運氣好,寫得順,那我很快就能把它寫完。

在那些日子裡,我只要能夠在工作和顧家之餘擠出一兩個小時,就是不可多得的好運。那簡直是天堂;那一兩個小時令我興奮極了。不過,有些時候,因為某個原因,沒辦法偷得這個時間,那我就會巴望著星期六;雖然不時的還是會有突發狀況來攪局,但還有星期天可以盼望。嗯,或許星期天。

也就是在這種形勢之下,我實在看不出自己能夠寫長篇小說,換句話說,我根本沒有寫長篇小說的本錢。在我來說,寫長篇小說的作家應該是生活在一個合情合理的世界,一個作家可以相信,有目標可以瞄準,然後精確的描寫出來的世界。那是個最起碼在一段時間裡固定在某處不移動的世界;同時必須有一種信念,相信這個世界最基本的正確性,相信這個熟知的具有生存的意義,值得書寫,不會在寫作的過程中煙消雲散。然而,這可不是我熟悉的世界,也不是我生活中的世界。我的世界似乎是隨時變遷、方向不定,由著它自己的規則,每天都在變化。這讓我對未來的計畫最遠不能超過下個月的第一天,因為我一天到晚都在籌錢,不擇手段的找錢,為了繳房租,為了供兩個孩子上學穿的衣服。這都是實話。

──瑞蒙‧卡佛,《叫我自己親愛的:瑞蒙.卡佛談寫作》




寫長篇小說的情況,我首先(比喻來說)會把書桌上的東西整理得乾乾淨淨。先整頓好「除了小說其他一概不寫」的態勢。如果那時去寫連載隨筆的話,就會再這裡一度中斷。中途插進來的工作,也是非不得已不接。因為我的個性是一旦開始認真做起什麼,就無法顧及其他事情。

寫長篇小說時,自己規定一天四百頁稿紙估計要寫十頁左右。以我的麥金塔電腦螢幕來說,大約是兩個半畫面,但以向來的習慣還是以四百字的稿紙來計算。想寫更多時也在十頁左右就停下,覺得今天好像不太順時,也想辦法努力寫到十頁。因為做長期工作,規律性會具有重要意義。能寫的時候順著氣勢寫很多,寫不出來的時候就休息的話,就無法產生規律性。因此就像打卡般,一天都幾乎正好寫十頁。

──村上春樹,《身為職業小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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