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視野】
近年的冤案研究經常提到「隧道視野」這個詞。「視野」指的是看的廣度。人類的眼睛長在前側,兩眼的視角加起來將近一百八十度,鳥類的眼睛長在兩側,視野可以達到幾乎三百六十度。但是如果走近的隧道,就沒有「視野」可言了,寬廣的世界裡,只能看見遠方發出光亮的那一小點,其他都看不見。冤案裡的「隧道視野」指的就是有了成見之後,就一頭栽進去,完全忽略其他浮現的證據,不再考慮其他的可能性。(p.123)
【供述性證據】
檢方提出的都是供述性證據。「供述」就是人說的話。供述性證據最大的問題是,人可能因為各種理由說謊或說錯話。史前時期的案件經常依賴供述性證據導致誤判,因此歷史時期對供述性證據的把關就變得比較嚴格,盡可能地減少審判外陳述。例如警詢筆錄就是審判外陳述,證人在警局做筆錄時沒有具結(也就是說謊話也不會怎樣)、不是公開審理(所以不確定警察問的時候有沒有威脅利誘)、沒有經過對質詰問(所以證詞不合理或不穩定時,無法得到進一步的釐清),也沒有法官直接審理(所以法官缺乏判斷的依據)。(p.196)
──《流氓王信福》,張娟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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