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4日 星期五

良心(一)

人們可以發表的最堂皇的言論 莫過於:「我將本著我的良心行事。」

有史以來,人類始終在維護正義、仁愛、及真理的原則,藉以反對迫使他們放棄其理解與信仰而加諸於於彼等的壓力。從前的先知便是本著他們的良心行事,如果他們的國家腐敗與不講正義,他們便要公然抨擊他們的國家,預言國家的沒落。蘇格拉底寧可一死,也不願使真理屈服而從事違背良心的工作。如果沒有良心存在,人類在其坎坷的歷史過程中,早已陷入敗落的泥沼。

除了這一類的人以外,還有另一些也聲稱以良心為出發點的人:過去宗教法庭上的人,他們把一些有良心的人綑在火刑柱上燒死,宣稱這是基於他們的良心的行為。當戰爭販子為了他們的權利私慾而置他人的生命於不顧時,也宣稱他們是代表他們的良心行事。事實上,認為對他人或對自己的殘暴或冷酷行為,很少不被解釋為受良心的驅使。

就各種不同經驗的解釋,良心一詞的確令人混淆。

──摘自《自我的追尋》,佛洛姆。志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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